就是取鱼刺了。这事儿看似简单,但可不是一般书生能做得来的活儿。
叶姝扭头看着端坐在自己身边的大魔头,着一袭华贵的月牙白锦袍,坐着的时候脊背挺直,浑身上下都透着清雅矜贵。他在凌云堡这种地方,就像是一只立在鸡群里的鹤,与周遭格格不入。
凌云堡内的住户大多都是练武粗人,家眷们也没什么太多规矩讲究。像宋清辞这种**行走的雅人,在凌云堡极为少见,加上他面容姣好,本就容易吸引的目光。如今他在街上一走,不论男那女女女皆会侧目瞧他。
因为经历刚才跪地事件后,叶姝再上街的时候就在脸上蒙了一块面纱。受人跪拜这种事,感觉一次爽一回就行了,如果走哪儿人都跪哪儿,反而是麻烦事。再说她想看热热闹闹的街道,那些西人见了她就四处逃散,因此清冷下来的街道就没什么好玩儿了。
现在太阳有点大,自然是树荫下凉快些。
叶姝瞧见那边有炸芝麻球的,让宋清辞在梧桐树下等着,她去去就来。
“哟,这是哪儿来的俊俏小哥儿!”
叶姝带着庄飞站在炸芝麻球的摊贩前,正准备在付钱。忽听此言,她闻声望过去。
人还未出现,声音先喊出来了。紧接才见一名穿着朱砂色裙子的女子,豪爽地迈着大步地从街边的首饰铺走出来。
她身后有八名随从,整齐的分成两列跟随。乍看之下,倒是十分有气派。
庄飞站在叶姝身后,瞧见来人后噗嗤乐了。
叶姝从庄飞这表现看得出来,原主应该也认识这名女子。
女子已经快步行至宋清辞面前。她人长相有几分秀气,眉眼散发的气息却分外嚣张。梳着半头的飞仙髻,头戴重重叠叠牡丹样纱花,脑后系着的红发带正被风吹得飞扬。
“小哥儿从哪里来?叫什么名字?”女子直勾勾地盯着宋清辞,眼珠子都快按在他脸上了。
光天化日朗朗乾坤之下,有人调戏大魔头了,这种戏可不常见,要珍惜观赏。
叶姝从摊贩手里接过纸包的芝麻球后,就拿了一块塞进嘴里,咔嚓咔嚓吃起来。
庄飞赶紧凑到叶姝跟前,小声询问叶姝要不要去阻止。
叶姝边继续看戏,边拿了一个芝麻球塞进庄飞嘴里。
庄飞立刻明白了,她家姑娘还想再‘酝酿’一会儿。
“凤丫头这次可胆儿肥了,敢和姑娘抢男人,噗……”庄飞已经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