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如常,似乎那只是一个淡淡的印记。
南千寻的房内,她轻解罗裳。
在灯光的辉映下,将她的后背都给照了出来。
南千寻的后背并不似人们想象中的那么无暇,而是布满了大大小小的伤疤。
有刀伤、剑伤、流矢伤、钝器伤,密密麻麻,布满了整个后背。
这也是她的记忆,是她变强的道路。
之所以空天岛的人说南千寻是魔女,也是因为她平时不擅长说话,性情乖戾,而且独来独往。
寻常女子的闺房,都是极为奢华,然而南千寻却是个例外。
因为她房中摆设极为简单。
一张硬木板的床铺,一张简单的木头桌子,一个放慢兵器的架子,还有一个书架,不过书架是中间掏空的,里面还有一个灵位。
“牧云,当初我们在唐人区的时候,虽然没什么钱,但咱们姐弟在一起,日子倒也平淡幸福,虽然没有大鱼大肉吧,但是一家人在一起有什么比这个更好的呢?”
南千寻搬来了一条椅子,她坐在了上面,手里面拿着一个瓷杯,这个瓷杯在唐人区很常见,但是在神农山就很少了。
因为神农山的土财主们都喜欢喝咖啡,喝茶的倒是少数。
不过她是用来喝酒的。
这个瓷杯上面还缺了一个口子,这也是一段记忆,关于她弟弟最珍贵的记忆。
“爹娘早亡,其实你不知道,我刚开始是你家的童养媳但是爹娘却将我视如己出,在当时逃难的时候,爹娘说了,若是我以后遇到自己心爱的人,我可以自己选择但我不想选择,也不愿意去选择,因为那没有意义。”
南千寻将杯中酒一饮而尽,如果这时候李雨果看到,必然会惊讶,毕竟这南千寻的酒量太好了。
一杯烧白,一饮而尽。
然而南千寻的眼泪却下来了,她咬着牙,每到这时候,她也会将自己关在房间里,任何人赶来打扰,那就只有死路一条。
“只可惜,当初杀你的那个凶手我都没找到,来到中王庭是为了寻找凶手的,但现在却变成了这个样子,我似乎成了当初我们最讨厌的人”
她赶忙擦了擦眼泪:“阿弟,你知道么,今天上面给我任务了,让我监视那小子,但是他的性格和你很像,人善,单纯的跟一张白纸一样,似乎没有任何心机,这样的人最容易被人欺骗的吧正如当初的你一样,我忽悠你说钱都是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