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吗,呵呵。”两人上车开始回程,于歌一边开车一边和夏书月聊天,“我老板对我很好,还给我买车。”
现在是二零零三年,即便手机也不是非常普及,更何况车,只要拥有屁股冒烟的东西,在夏书月眼里都算是成功人士,想想她的赵洛,只是个醉梦里的英雄,她忍不住一声叹息,“真好。”
于歌很奇怪,她一边说真好,一边却叹气,但他什么也没问。
他们很快到了市区,夏书月联系张思危,张思危给了她司机的电话,让把车交给司机就行了。
和于歌分开,夏书月径直回家,晚上翻来覆去睡不着,想自己以后的发展,想了一夜,她确定了,不再换工作,就在广告行业发展。
如果再继续换工作,什么工作都做得一知半解,到最后很可能一事无成,像于歌,没上过大学,一样把工作干得很出色,她突然明白自己要学的东西很多。
从这一天起,夏书月只要闲下来就开始学习广告的相关知识,虽然没有很多头绪,但是手里有什么就学什么。
看到一句经典的广告语,无论是国内的还是国外的,她都要研究一下经典在什么地方,为什么吸引人,为什么成功,然后认真做笔记。
没事的时候也会坐在公司摆弄电脑,看到一些优秀的人或者一个优秀的广告设计,她就想,做设计的人一样都是白领,但是仍然有普通人和高手之分,而高手的经历看起来似乎起点也不见得都很高。
像于歌,在行业内小有名气,但只上过高中,付钱在培训机构学了一年广告而已,后面都靠自己努力才走到今天,这些更加增加了她的信心。
但有时候难免又想起自己呆的公司,实在太小,接的活都是些小得不能再小的活,没有什么技术含量,她也多半都是在跑腿,瞬间又觉得心凉了。
一晃就到了周末,夏书月最喜欢的就是睡懒觉,不管工作日怎么累,只要周末能把懒觉睡够了,都感觉是再一次复活。
再说,现在是单身了,早起晚起,屋子里反正都是自己一个人,除了打扫卫生和看书,也没人可以和自己说话。
生活总是空荡荡的,她还不是不习惯现在的状态,所以,醒了干脆也不起床,继续睡。
一会儿醒,一会儿睡着,正在迷迷糊糊中,电话响了,夏书月费劲地翻身,眯着眼睛看了看手机,居然是大叔打的。
整个人瞬间清醒了,她一下子坐起来,这电话到底是接还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