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云最擅长的是书法。
皇帝没有理由的喜欢手好看的女子,他曾经为此害死过一个还在腹中的皇子,辜负了一个皇后,又封了一个皇后。
安宁公主作为罪妃生的公主想要重新获得皇上的宠爱,没点小心思是不成的。
再艰苦的日子,她都会省下钱来买牛奶,每日把手泡在牛奶里一刻钟,日久天长,她的手保养的白白嫩嫩。
然后找到合适的机会给皇帝研磨铺纸,故意露出皓腕来,皇帝看了喜欢,对这个女儿就多有照顾。
如法炮制,安宁公主生了女儿之后在慕云很小的时候就给慕云泡手,这样一养就是十六年,因此不管慕云做什么手上动作,她的手总是柔嫩白皙如刚出生的婴儿一般。
但是毕竟太嫩了,哪怕是现在,慕云弹琴也会觉得手疼,相比较,写字这种差事对腕力的要求比较高,她做起来没那么疼。
她能整日练习的技艺也只有这个。
熟能生巧,她对这项才艺志在必得,因此慕云在跟钱锦棠说话的时候,都觉得底气一下子足了:“就比书法怎么样?”
钱锦棠用手捏着下巴想了想道:“好是好,可是颜真卿,柳公权,向来文无第一武无第二,如果两个人差得多还好,万一差的不多,那岂不是公说公的好,婆说婆的好?又要惹来争议,得想个可靠的规则才行。”
又要新规则?
慕云眉头深皱,想到自己方才的窘迫,未免语气都跟着急躁了:“你又想怎么样?”
钱锦棠道:“咱们比在规定的时间内谁写的多吧,就用簪花小楷默写一段书来,谁的数目多谁就赢了,如何?”
既然规定了字体样式,就不可以太漆草,起码也要比试美感的。
慕云县主能双手写书,只要钱锦棠不是蟑螂爬过的字体,她都不怕。
“这样啊?”
敌人正中下怀,慕云县主却捏着下巴思考,是怕她答应太快了钱锦棠又要变卦,过了几个呼吸,她道;“这不失为一个好办法,就书写女戒如何?”
钱锦棠无所谓的摊摊手道;“写什么我都可以,只要你开心就好。”
说的她很潇洒无所谓一样。
如果真的无所谓干什么还跟她争执?
慕云县主看着钱锦棠眼睛,不自主的撇了下嘴,为了陆巡的花宁可出丑都不怕,她哪里人淡如菊啊?
还不是当着人前故意让人觉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