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歌,这个名字听上去有些莫名其妙,但却是无数歌手,尤其是成名歌手碰也不能碰的禁区。
所谓的野歌,指的就是这首歌和任何一本都没有关系,不是一本的主题曲或者是角色单曲,也不是什么衍生作品的配曲,就是单纯的一首歌,不为任何其他东西而唱,就是一首独立的歌曲。
也就是地球上最正常最普通的单曲,反倒是那些给电视剧或者作品做配套的歌曲数量很少。
不过这样在地球上普通的歌曲,在这里就变成了野歌,而整个世界政府和作协,都绝不允许野歌的存在。
那作协和世界政府为什么要如此针对一首非常正常的歌曲呢?
因为歌也会分散读者的兴趣,就像对电视剧,电影,直播,游戏等等其他娱乐形式的担忧一样,作协同样担心歌曲会降低读者们的兴趣和时间,造成阅文之力的产出下降。
但问题是歌曲本身是不可能禁止的,这是人类最喜欢的艺术形式之一,难度是小白文的几百倍。
于是作协和世界政府就联手规定,创作歌曲可以,但只能为创作歌曲,歌曲也必须是某本的附属品。
这样听众们在听歌的时候,那就会自然而然的加深对相应的印象,提高阅文之力的产出,所以这样的歌曲是可以允许存在的。
但你如果胆敢不为了歌唱,只是单纯的为了歌唱而歌唱的话,那就犯下了滔天大罪。
你自己一个人唱唱没问题,可如果敢发到网络上面给其他人听的话,那就只有死路一条。歌手本人要直接被送去劳改,而劳改之后,他之前所有的成就和名望自然也就烟消云散了。
云峰就是这样一个倒霉的典型,他其实也没有胆子光明正大的唱野歌,他是死于某位竞争对手的陷害。
某次非常私密的聚会,参加这些聚会的都是云峰的粉丝和一些圈内的朋友,当时云峰又多喝了几杯酒,于是在某些人的鼓噪下,就把自己新近创作出的一首野歌给唱了出来。
有一说一,这首歌的质量很高,属于能进年度十大歌曲的那种,所以当有人偷偷地将这首歌的发到网上之后,迅速引发了全网爆红。
再然后,云峰就被送进劳改营了,判了15年的劳动改造,5年前才狼狈的从劳改营里面出来,但此时的他显然已经失去了曾经拥有的一切,也失去了所有的朋友。
如果不是汪寒主动提到云峰的话,汪润甚至都想不起这个人了。毕竟云峰最火的时候,汪润还是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