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怪异的姿势前进着,看着还是下风口。
它们是在合围,目标没看明白。
傻狍子们还没有察觉危险,舔几口就抬抬头再舔。
倏地,八只狼一起动起来,刹那,十几米的距离就缩短了一半!
傻狍子们惊吓地跳起来,一个高就往同一个方向奔跑过去。
那个方向忽然窜出来两只高大的野狼,拦住去路。
接下来的一切很快,仿佛瞬间,一头傻狍子就被放翻在地上,其余的狍子立刻就不见了踪影。
狼群却缓缓散开,一只看起来就凶恶的灰狼,独自咬开了傻狍子的肚皮。
这个,林立懂。
狼群也有狼王,母狼居多,公狼貌似也有。
打猎之后,最柔软脂肪热量最高的内脏,要首先给头狼享用。
头狼吃饱了,剩下的肉才会被其它狼分而食之。
他还知道,狼群吃肉都是不嚼,大块就吞咽下去的。
头狼几分钟就吃饱了,悠闲地踱步到一边,找个高处站下,使劲伸展下身躯,抖了抖身上的毛发。
真漂亮。
林立目不转睛。
比二哈还漂亮。
他不养狗,是叶公好龙的属性。
这身毛皮若是做成皮草,手感
直线距离五十米开外,六十米之内,命中目标的可能性很大。
林立微微抬手,按在胳膊上的手臂却是一重,林卫向他微微摇头。
林立放松了手臂,手臂上的手却一直按压着,仿佛怕他冲动了。
狼群只用了十几分钟就结束了进食,不是所有狼都吃饱了,但都随着头狼的离开跑走了。
眼看着狼群没入到山林中不见了踪迹,林卫从树上一溜就跳下去,伸手接着林立,“下来,快点。”
林立不知所谓,还是很听话地下去了。
下去才问道:“怎么不让我杀狼。”
“赶紧回去。”林卫紧张地道,“小心点,手弩你拿着。”
手弩的弦也上好了,手弩的箭还是林立背着的。
被林卫紧张的情绪感染了,林立也莫名地紧张起来。
环顾山林,只觉得草木皆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