际上不是哦,回首,是斩首的意思。金三童最出名的一战,就是在白芳城浪子街的一战,被团团人马满满包围,挤的整个街道的水泄不通。
但此人就是硬生生的杀出一条血,杀的他前方无人敢站在他的面前。
而后方更是但凡敢接近他十米范围的,就必定回头一次。
一次回头,便必有人人头落地!
一步一回头间,待金胖子走出浪子街时,浑身浴血,他的前方空无一人,而他的后方,也已经再无活人。
那一年,他才十九岁,少年得志,意气风发,同阶无敌!”
“不过,谁还没个少年得志的时候呢?想当年我董星洲也”
董星洲本来想吹嘘一下自己曾经的辉煌战绩的,不过看看身边这两人,他果断还是闭嘴得了。
“总之,随着岁月过去,此人也已经渐渐退隐江湖,很少有他的消息了,没想到此行,白芳城的金家,竟是连他都派出来了,看来决心不小啊。”
不是什么城,都有天圆镇五大家族这样的顶梁柱的。
很多小城,小镇,可能就是一家独大或者两家龙虎相争,白芳城,就是此类小城的代表。
自金家在百年前取代白家的地位后,就一直一家独大,可以说是包揽大权,一手遮天。
所以白芳城金家的实力,就几乎可以代表着整个白芳城的实力。
因此金胖子的含金量,是毋庸置疑的。
就如左彩儿的含金量没人敢质疑一样,能被派出来争夺三器具的,基本没有善茬。
当然,方羽这种愚地府的混子选手除外,毕竟他们的任务,似乎只是来消息收集的,知道情报和亲眼见证三器具最终落于谁手,就算成功。
“这么说,他很强?”方羽问道。
“是相当强!哪怕他现在重心应该是倾向于家庭,处于半归隐的状态,其实力依旧不容小觑。”
令狐香接过话头,沉声说道。
方羽看了眼令狐香,也就二十出头的样子,莫非是小时候听说过他的威名?不然怎么反应这么大。
“不要多想,出门在外,附近一些强者的信息,哪怕可能用不上,你也得多多留意,甚至专门去查找,了解,以免遇上时,被打个措手不及。”
令狐香斜眼看他:“这是出门在外基本的常识。”
“”
没人和我说过啊,再说了,那么多高手信
点击读下一页,继续阅读 我也很绝望 作品《无敌从我看见BOSS血条开始》第四百二十二章 爱拼才会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