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头狼比一般去群的老狼要肥的多,看上去怕有五六十斤上下。
因为狼太肥,加上路不太好走。
所以杨振也没有将其整体扛回去的打算,直接就地开膛破肚。
将狼心狼肺等丢给黑虎,让其敞开了吃。
而他自己,则开始扒皮。
这年头供销社什么都收。
要是一般野物,皮毛也能值点钱,但狼皮却不在此列。
毕竟狼毛太粗太硬,而且这还是头老狼。
身上的毛都斑秃一片,怕是送人都没人肯要。
也是因此,扒皮之后杨振连肠肚一起,直接丢掉。
去除狼皮内脏之类后,原本五六十斤的狼就只剩下了三十多斤。
不过杨振还是非常满意。
毕竟这狼肉他没打算卖,而是准备全部用来冬天自己吃。
三十多斤肉。
即便每天吃一斤,那都能吃上一个多月了!
扛着狼回到伐木点,将狼头随便煮煮大卸八块丢给几条狗。
狼肉大卸八块,全都挂在了房梁上熏着。
杨振这才开始处理狼鞭。
切开去筋,放冰水里镇出血水。
这样一番处理之后,就可以将狼鞭里的骚味之类降到最低。
想到有了这条狼鞭,再到公社打几斤酒,再搞点当归黄芪之类的一泡。
所谓可以包王安邦生儿子的药酒就算齐活。
杨振一边清洗一边嘿嘿直乐,心说狼啊狼。
你祸祸了我那么多的野鸡兔子。
现在我吃你点肉,拿你的鞭泡点酒——应该不算太过分吧?
解决了灰狼这个心腹大患,接下来的几天,杨振便将绝大部分精力都放在了完善淘金工具上。
至于剩下的一部分精力。
他几乎都用在了和狼肉较劲上头。
点击读下一页,继续阅读 秋刀鱼的汁味 作品《重回飞扬时代:从淘金窝子开始》第24章 狼鞭泡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