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小姐姐,准备下,铃铛开始咯。”
“...”
“我以为你会拒绝她。”
5分钟的样子,宁菲找来的时候,林宁的手机界面就停在铃铛的直播间。
莞尔一笑,宁菲一边说,一边自然而然的挽上林宁的胳膊。
“不是要开公司嘛,结个善缘,未来或许能帮到你也不一定。”
“得,又是为了我。”
“不然呢,只要我男人好,我做什么都行。”
宁菲的声音不大,轻柔的语气,就像是有种魔力。
愣在原地的林宁,一时间,除了看着她,愣是不知道说什么。
“看我干嘛?”
“没,那啥,你刚为什么放弃?”
想到刚看过的采访,林宁下意识挠了挠头。
拜铃铛所赐,那会儿的自己,表情一定很精彩。
“她的话题是,假设你捡到一亿的黄金或现金,你会选现金还是黄金。”
“直播我有看,为什么要放弃。”
“因为她的前置条件是捡,黄金没法变现,现金没法入账,不能花。”
“黄金我理解,变现需要来源,现金,不能花吗?”
“当然不能,站在民事角度,这叫不当得利,站在刑事角度,这里有可能涉嫌侵占,盗窃,甚至是诈骗。”
“几万几万的花,悄悄的花,也不行?”
“只要是大笔现金,就势必有连号,只要有连号,就逃不过监管。”
宁菲很笃定,联系其所读的专业,越想越后怕的林宁,心有不甘道。
“你说的这些,可有法律依据?”
“物权法第109条,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
“民法第79条,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归国家所有。”
“刑法第270条,拾遗拒不交出者,应处以徒刑、拘役和罚金。”
“...”
后面的几分钟,宁菲说了不少法律相关。
联系自己的挖财大计,这一刻的林宁,怎么说呢。
越听越觉得可判,越想越觉得可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