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兄弟,宁菲没好气儿的翻了个白眼。
不怪人来气,实在是这家伙,好好的帅哥不当,居然喜欢女装。
喜欢女装就算,还挺漂亮,漂亮就算,还跟爱人关系匪浅。
“不然呢,除了他还有谁。”
从语气不难发现,自家这位学姐,似乎并不怎么喜欢孙凌宇。
稍作犹豫,再次口的林宁,换了个略显自嘲的语气。
“说真的,不是他,你老公的坟头草,这会儿怕是得有一米。”
“坟头草?老公的意思是?”
“去年五一,我高烧不退,是他及时赶回宿舍,是他背我去了医务室,照顾了我一天一夜。”
想到那终身难忘,记忆犹新的一天,想到那裤腿下的丝袜。
林宁笑叹了口气,现在想来,那时的孙凌宇,一定是着急的厉害。
若非如此,他不会忘脱丝袜,更不会让自己发现他那不为人知的秘密。
“老公,对不起,我那会儿不知道你发烧,如果。”
“别说这世上本没有如果,就算有,那时的你也不会在意。”
正对的视线,对坐的宁菲,看起来还挺自责。
出声打断的林宁,一边说,一边嘬了口杯中的酒。
“说出来不怕你笑,正是那次,让我意识到,我其实没那么重要。”
“不瞒你,当我意识到必须要去医院的时候,我在寝室群,班级群,圈了所有人,结果,只有孙凌宇,只有他给我打了电话,并告诉我,马上到。”
说到结果的时候,林宁苦涩的笑了下。
仔细想想,后来的自己,之所以会逐渐淡出班级的圈子。
多多少少,都跟这件事,跟那时的无助有关。
“老公。”
“都过去了,来,喝酒。”
还是那句话,矫情是病,得治。
喝酒的缘故,酒足饭饱的两人,取车前,特意叫了代驾。
“抱歉,女士,这种车,我还是第一次开。”
“避免刮蹭到您的爱车,不知您是否方便将其开出车位。”
这是高畅,看着车边微醺状的男女,从事代驾行当的他。
说话的同时,还不忘悄咪瞄了眼人裙摆下的美腿。
仅这诱人的美腿便可以确定,这位醉意盎然的小哥,富二代没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