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荒战场,一行四人越过连绵不绝的山脉,御剑而行赶了数日,终于抵达此地,如果说月华城是边荒最后的防线,那么此地便是讨伐的前线。
这里四周的山脉树木折断,草叶枯黄,地上尸骨,空气中满是血腥味,显示了当初的惨烈,偶尔传来兽吼声,妖魔远远比其他地方多上一倍,
尸横遍野,血流成河。
天空阴沉,灰蒙蒙的仿佛随时都有倾盆大雨降落。
此时。
一名身穿玄色衣裳的男子站在高坡之上,手持一把诡异的黑色仙剑,剑身沾染着鲜血,但很快被吸收殆尽,露出锋利的刃芒。
他冷漠的眸子望着底下的战斗,一具具妖魔的尸体堆积成山,满目苍夷,血腥味弥漫整个天空。
“叶大哥,你说妖族为何要侵犯我们人族?”身后赶来的同伴不解出声,妖魔的强大毋庸置疑,不过他们人族如今的强大,同样令妖魔都畏惧,虽说是最弱的种族,却有着不屈的傲气。
“妖魔也会互相争夺地盘,落败的一方则是为了寻找新的栖息地,或者说是成王败寇,那些只是落荒而逃的妖魔,而在这些妖魔背后的大妖,或许才是罪魁祸首。”
叶言语气平淡,眼神凝视着底下激烈的战况,如今他已是天泉境三层,在人族之中已经是佼佼者,更别说他的年龄还未过二十,可谓天骄。
就是在经历方面可谓倒霉,几乎九死一生,还好每次都能化险为夷,才勉强晋升到了现在的天泉境三层,不过他也感谢这段经历,让他明白了很多东西,以及对自己的认识。
他发现只要离自己师兄越远,那么霉运便会减少很多,哪怕无法完全摆脱,可是叶言却发现,身上的气运似乎有所改善,虽不太明显,却也让他感到欣慰。
叶言很庆幸自己有早点发觉,不然只怕是死于非命。
正想着,另一人却忽然说道:
“叶大哥,诛杀榜有异动,又多了名新人,名字叫做白墨,听起来......应该是个化名。”
他看向叶言:“叶大哥你认识吗?”
叶言捏着下巴思索片刻,觉得有些耳熟,但还是摇头道:“不认识。”
“等此人敢来到前线,再说吧。”
他的目光紧盯着诛杀榜上的名单,上面只有寥寥五人,第四便是他自己,而在后面赫然写着“白墨”二字。
这是个没有排名的榜单,更没有详细介绍,所以很多
点击读下一页,继续阅读 金满天繁 作品《玄幻:我的青梅竟是女频主角》第114章:别乱亲,容易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