觉得弹道修正差不多了,啪!得抬手一枪。
五百米外拖尸的摩托应声而倒,猛得斜撞入火堆中,燃起熊熊火焰,炸裂的气浪把骑士整个皮肉掀飞,只剩一具燃烧的骷髅,改造的义体假眼电流倒窜,红光绽放,犹如恶灵骑士降临!
草泥马这一枪打得还挺有点艺术感呢。
趁着对方还没反应过来,李蟠揉揉肩膀,又忽得抬手,啪!又打倒第二个。
好耶,可得省点用,手枪子弹一颗也要五毛呢。
一个好枪手是靠子弹喂出来的。
一个枪神则是好枪手的基础上,再加上亿点点经验,和一点点运气。
这亿点点经验,和一点点运气,就叫做枪感。
当然李蟠不是在自吹自擂他是一个枪神,毕竟他自己知道,他那点本事从各种意义都算不上什么枪感,更谈不上什么外挂,充其量只能算游戏打多了,条件反射练起来的手感罢了。
所以他如果不装个弹道协调处理器,调到打游戏那个舒适区,大概真是一枪都打不着的。
当然装了就不一样了。
“砰!”
“啊!”
“有狙击手!”
“砰!”
“啊!”
“在哪儿!”
“砰!”
“啊!
“躲在屋顶上!”
“草!这神经病还穿正装!是公司狗!是公司狗!”
“砰!”
“宰了他啊!”
“靠!机枪仰角不够!操你妈哪个智障拼的!”
“砰!”
“rpg!rpg!”
“卧靠!rpg!”
“轰!”
李蟠抱头鼠窜,一个飞扑从屋顶跳下来,差点没给爆炸震死。
“杀了他!”“哒哒哒!”“冲冲冲!”“啪啪啪!”
玛德这群疯子火力好猛啊。
李蟠也没办法,他要是有那件防弹正装,现在就冲出去对枪,把这群瘪三全杀了。
可是他并没有,刚才一个滑跪居然还把‘死掉的正装’裤腿擦破了,磨得他一腿都是血。
于是李蟠也没法子了,他一个五百米外可以一枪爆头的“枪——神!”,才点了四五个小兵,就被十几个操着冲锋枪,扛着rpg,开摩托车冲过来的赛博疯子碾得到处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