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路要走,猛然间见到阴影里睡着个人。
蔡谦的酒意吓醒一半,静听四下无人,点亮火折子查看,见到一个不到三十岁称得上年青的女人闭目不醒,试鼻息是活的,可这地方又不是幽会之处,女人的衣着整齐,发上一根银簪子还在,也不是遇歹人打劫。
御史就是御史,蔡谦往周围照了照,低声自语:“这里过于干净,角落有水渍,我走过的地方留脚印,却没有别人的脚印,包括这个女人的脚印,这里曾用水洗地,莫非只为留我的脚印吗?说来这个女人也奇怪,她是怎么出现在这里,浑身无伤,首饰虽简单却也值两把银子,却不丢,蔡谦哪蔡谦,你当官儿得罪的人可是不少,闲事不惹,闲事要躲,除去当差办案,其它的在你面前都是闲事,走也走也,忙活这一个晚上,回客栈睡觉去也。”
走上两步,又回头看女人:“这地上睡一夜会病,我查大案要案不手软,平时却应有好心肠,我应该叫醒她吗?”
再一想,又叫着自己名字反问:“蔡谦哪蔡谦,滥好人不可以当,这女人是无意中出现几乎不可能,这是承平伯府的后门,无意中出现在这里的只能想当贼,不是打商会的主意,就是打我的主意,走也走也,莫管她,横竖她纵然睡到明早也性命还在,我若帮错忙可能性命丢失。”
蔡御史心安理得的回下榻地方,丁氏再次错失被救的机会,继续在冷地上昏迷。
这条背静的街道唯有风声时,永守从墙头树枝里探出头,把蔡御史自问自答听在耳朵里的小厮,笑得肚子痛。
这御史,也太逗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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