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也能杀死这头怪物,也会很轻松,青瓶掷出去,就能砸死。
但......
不会这么快,不会这么自然。
他杀死怪物,就像呼吸一样自然。
如果这真是一场游戏,大抵就是战斗模式都没来得及触发,紧张刺激的bgm刚起一个头,就又熄灭下去。
自己和这个人的差距,就是在本能上。
他把“生存”刻在了本能上。
而自己还没有。
把这一点想通,陈景心里反而松了口气。
他一直以来,最怕的就是自己想不通,没有发现自己问题。
只要发现问题,迟早都能想办法解决。
“那是什么怪物。”陈景抱着马脖子,开口发问。
孟阿满一手牵着他骑着的马的缰绳,一边回答:“那是啮鼠,受污染变异,变得极有攻击性。”
“是拾荒者最头疼的一种野兽。”
“它们很会隐藏,爪子很锋利,能勾住皮肤,一般在冲进衣服里后,钻进人身体里。”
陈景屁股不由一紧。
这种小生物这么邪恶的吗?
短短路程,他们一共遇到八波污染野兽的袭击。
有啮鼠。
也有一种,似鹿,但角血淋淋、像裸露在外的血肉一样,浑身散发极其浓郁刺鼻的腥臭气息。
孟阿满说它是血鹿。
在荒芜纪前,它是运城一项重要的经济来源,它是为数不多、不具备灵气,但血肉有妙用的生物。
可自从荒芜降临,它就产生变异,全身是毒。
身上没有一处能用,啮鼠的肉在经过处理后还能食用,它连食用价值都没。
还有一种类猪的生物。
体型堪比大象,两颗黑漆漆獠牙,浑身长满瘤子,叽里咕噜的跳动着。
孟阿满说它叫巢猪。
是一种很棘手的生物。
他们也没去狩猎它,而是远远绕开。
这种生物,本就是具备真气的野兽,在污染后,变异成更加恐怖的存在。
不说它庞大体型所带来的破坏力。
它身上的瘤子,就是一个个巢穴,寄生着一群名为“线虫”的虫子。
数量多、攻击性又强。
这让孟阿满有些头疼,这种生物,内景六七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