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那个得而复失的孩子,责任主要在自己。
所以最后僵持了一段时间之后,常青青还是妥协了。
她同意了雷勇的建议,领养十六到十八岁的孩子。
不过,第一次在福利院看孩子的时候,两人又爆发了一次争吵。
他们向福利院的院长表明了自己领养意向之后。
院长领他们去看了那些年龄条件符合要求的孩子们。
其中有个十五岁的男孩,长得文质彬彬,样貌十分清秀。
而且性格也特别开朗,人缘特别好,福利院的孩子们都喜欢围着他玩。
常青青一眼就觉得,这个孩子很合她的眼缘。
而且那个男孩对常青青也表现得很亲近。
两个人聊了一段时间之后,常青青就觉得,这一定是我的孩子。
虽然这个男孩的年纪是十五岁,比雷勇说的十六岁要小一些。
不过也没差多少,没必要卡得那么死。
而且他的性格特别积极阳光,还很愿意表达自己,擅长沟通。
常青青觉得,也不用太担心他进入青春期会太叛逆。
当时雷勇站在常青青旁边听她和那个孩子聊天,全程没说一句话。
沉默寡言地站在旁边。
不过常青青觉得他也许只是不知道怎么和孩子相处。
所以回到家之后她就兴致勃勃地对雷勇说,她打算收养那个男孩。
雷勇再一次提出了反对。
当常青青问起他反对的原因时。
雷勇说他觉得那个孩子是表演型人格。
雷勇对常青青说,他观察了那个男孩一个下午。
那男孩的言行举止,还有语言表达都很夸张,就像是故意要吸引其他人的注意力。
雷勇说,那男孩很明显以自我为中心,爱好交际,喜欢自我表现。
而且他和同福利院的女孩子相处的时候,行为举止上感觉带着一股挑逗。
而且他很注重自己的外表,过几分钟就要照照镜子,整理一下自己的头发。
常青青是第一次听说“表演型人格”这个词,所以她也不懂雷勇说的这些。
也看不出那个男孩到底是不是雷勇所说的表演型人格。
对于雷勇说的,常青青也有自己的理解。
她觉得雷勇想得太多了,可能那个男孩就是
点击读下一页,继续阅读 厘木 作品《你一离婚律师,怎么尽干媒婆的活》第256章 表演型人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