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盛也看出来那些鞑子们的意图,哪会让他们如愿。他回头给小舅子和女婿打了一个手势,后面的两人都默契冲了过来拦截。
有几根绊马索做底气,三个人气势如虹。
短兵相接,炊事兵出身的金盛就显出来绝对的优势。他知道人体有多少块骨头,所以每一刀都能切中要害。
更得提一下他手里的长刀,是闺女礼包里开出来的,锋利逼人的寒光映出来鞑子的胆寒,砍脑袋就像砍西瓜。
不大一会儿,过来抢尸体的那些鞑子,就被他接二连三的砍倒好几个,剩下的鞑子再也不敢上前。
他们没有想到今天碰到一个狠角色,砍人就像砍瓜切菜一般。哪怕他们身强力壮,也脱不了他们也是肉人。
肉最怕啥,当然是刀。
金盛意犹未尽,自己总算找到了那么一点感觉,就带着一份认真跟那些鞑子大声的调侃:“你们过来呀,和老子比划比划,老子终于找到感觉了。”
他生在法制sh,刚开始的时候有点放不开手脚。
鞑子:杀了他们好几个就为了找感觉?他娘的,这是人干的事么?
懂大齐话的鞑子,啥也不说了转身就跑,他们首领的尸体也不要了。
不懂的,也会看啊,脑子里也告诉自己此时不跑更待何时。
金盛喊完了,就见鞑子四散而逃。他呆愣了半秒就暗怪自己嘴欠,打就完了,干啥吱声啊,看看那帮孙子跑的比毛驴子都快。
鞑子:你家高头大马能跑出来毛驴子的风采?你磕碜谁呢?哼!要是老子能打的过你,早跟你急眼了。
不远处的沈流云跟着梁大舅带着士兵也兜了过来,可面对四散逃命的鞑子,他们也拦不住,只能砍一个算一个,其他的也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他们跑掉。
不过在大齐的士兵看来,这结果已经是最好的了,他们能活下来,是他们遇到了这几位壮士。
梁小舅却看着一帮鞑子骑马跑远的背影,气的直跺脚。“娘的,让他们跑了那么多,气死老子了。”
“咳咳,壮士,这已经很不错了。”沈流云先和几位壮士打个招呼,然后又吩咐手下的士兵去救治那些被砍倒的士兵。
“死的先不管,救那些还有气的。”
“是。”
得了百户的命令,活着的士兵分头救人。唯一的一位军医更是忙的恨不得自己有三头六臂。
有沈百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