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一袋只有两分钱,叶建军扛的更多了,几乎是用跑的了。
中途休息的时候,那管事人还给他了一个菜团子。
叶建军也没有说啥客气话,但多给扛了好几袋子。结账的时候,他又少要了两袋儿的钱。
等把这些活干完一看时间下午四点了,学校应该放学了。他就抖了抖衣服走到了供销社,在那边挑了半天买了一个军绿色的带五角星的书包。
这个东西现在不需要票,一个包要一块五。
他一点儿也不心疼,买下来。
那小丫头的书包是用破布拼的,可是时下最流行的是这种绿色的书包,但因为贵很少有人买。一般都是用旧布做一个,能背就行。
他在学校门前等了半天,才看到赵思甜出来。就算在一众女学生中,她也是极显眼的。大大的眼睛,长长的头发辫成了两个乌黑的大辫子,随着走动在胸前来回晃荡。
雪白雪白的皮肤,便是晒了一春一夏,仍然白皙的很。这种体质很特殊,就是晒不黑。他就不行,冬天会白一些,别的时候都是非常黑的。
正想着,赵思甜已经发现了他。本来应该低调点儿,毕竟他现在身份不明。可是没有想到,她竟然露出了一个特别甜的笑,然后挥了下手就跑来了。
怎么说呢,心里立刻就猛的跳起来,然后不由自主的嘴角向上飘。
不,他不是那么爱笑的人。
可是为什么看到他笑就莫名的想笑呢?
这就是幸福?
没有想到和这臭丫头结婚自己能高兴成这样。
“走了,回家了。”他招了下手,然后和赵思甜两个人一起慢慢向家走,都走到了苞米地的小路上了,他才拿出来书包给她道:“送你的。”
“天啊,是新的背包,还真好看。”斜挎的,结实禁用,这个包能用好多年。
尤其是,正流行这种包。这屯子里要是有人能用上这个包那简直比以后的奢侈品还要吸引别人的眼球。她现在,在所有的小姑娘中可以说是走在时尚前沿的吧,又手表又包的。
“谢谢。”
“喜欢就”好字还没说出来,下巴就被自己的新媳妇儿给亲了一下。
叶建军一个大老小伙子哪受得了这个,人都懵了,站在那里摸着自己的下巴。而赵思甜则看着自己的包,很是喜欢。
“你咋不亲脸?”叶建军突然间象想到什么似的道。
点击读下一页,继续阅读 赢鱼 作品《重生成七九霸王花:踹掉新郎嫁糙汉》第13章 新书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