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姆斯科里根从琳达的床上醒来。
琳达不是他的女朋友,他的女朋友是同为警员的马尔卡西。
琳达是一个流莺。
距离上班还有一个多小时,科里根靠在床头抽烟。琳达亲昵地靠过来,讨好道:“亲爱的,昨晚的钱你还没给呢。”
科里根一臂挥开:“滚开,别烦我!”
琳达被挥倒在床上,眼中划过一丝怨恨。
科里根穿好衣服,想到万一琳达闹到马尔卡西那里去,那场面就很不好看了,马尔卡西可是有配枪的。
他重新提起一副笑脸,揽过琳达的肩膀:“你不该在我思考的时候打扰我,我是警察,我每天都在思考。”
他把几张钞票塞进琳达的内衣里:“我下周再来。”
不管琳达心里在想什么,听到下周有生意做,她会识相的。科里根对她够好了,他从来没在床上打过她。
他哼着歌,在琳达家的浴室洗了一个澡,换衣出门。琳达的公寓距离警局仅有二十分钟路程,足够科里根慢慢遛达。
一个穿着黄色雨衣的女人在他身前不远处走着,很快被科里根超过。科里根借着邻街小店的橱窗玻璃瞟了她一眼,兜帽与凌乱的黑发遮住她的眉眼。
科里根若无其事地走过街道拐角,他躲在一辆车后,等跟在身后的脚步声传来,他忽然撞出去——一个秃顶男人皱眉看着他:“老兄,你什么毛病?”
“抱歉抱歉。”科里根边道歉边走开。
弥漫在心头的违和感没有消失,反而越来越重。他好像弄懂了这种不和谐的由来,这段时间,雨衣在他的眼前出现的频率太高了。
穿着雨衣的女人来警局找她。穿着雨衣的女人在便利店买走他手边的三明治。穿着雨衣的女人在路上与他擦肩而过。
穿着雨衣的女人看着他、观察他、揣摩他的一举一动。
她的雨衣有时是黄色,有时是蓝色,有时是黑色,搭配相同颜色的雨靴。
她是金发、棕发、黑发,永远看不清脸。
是他多心了吗?科里根想。
哥谭连日下午,雨衣雨伞盛开在城市各处,大街上随处可见穿着雨衣的女人。
就在他自我怀疑时,他的余光瞟到街边停车的后视镜。黄色的雨衣像一只在雨下显化的幽灵,默默跟在他身后。
科里根一惊,随即涌上心头的是混杂恐惧的暴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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