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山匪头子!
大脑短暂空白两瞬,她连忙掀被检查,那件穿到发臭的脏袍子早已不见踪影,现下穿的是一身洗得干净还有澡豆清香的中衣中裤。再掀开衣领往里,小衣也换了件,再不是她从前那件藕荷色绣兰花的,而是件大红绣芙蓉花儿的——除了和裴瑕新婚那几日,她再没穿过这么艳丽鲜亮的小衣。
现下从里到外的衣衫都被换了,甚至连身子都被抹过一遍,沈玉娇一颗心却越发沉重。
虽说身上并无行房的感觉,但是谁给她擦的身、换的衣?
外面那个山匪头子?
若真是如此,叫一个陌生男人将身子看遍摸遍,她哪还有颜面苟活于世。
然而不等她自怨自艾,她猛然记起一件更重要的事——孩子!
她被山匪头子带回来,平安又被带去了何处?那些无恶不作的山匪,会不会随意将平安弃在了野外?
思及此处,沈玉娇再顾不上其他,急慌慌就要下床问个究竟。
才要穿鞋,低头便见鞋面趴着一只红棕色蜚蠊[1]。
拇指长,油光发亮,长腿上还覆盖着的细密绒毛,清晰可见。
“啊!”她惊呼出声,脚尖也连忙缩回。
而那蜚蠊听到动静,非但没逃走,反而耀武扬威般抖了抖两根触须,又慢悠悠往鞋里钻去。
就在沈玉娇头皮发麻之际,门外响起一阵脚步声,下一刻,那扇虚掩着的木门被推开。
“怎么了?”
男人高大的身影逆着光,沈玉娇一时看不清他的面容,只看到他穿着件石青色缺胯袍,大半的袍摆很是随意地扎进黑色腰带,一手拎着只秃毛鸡,一手拿着把菜刀,大步朝她走来:“大中午的叫什么?”
沈玉娇一时也顾不上她还衣衫不整坐在床上,忙指着鞋里:“蜚蠊!很大的蜚蠊!”
“嗐,我还以为出什么事了。”
谢无陵“啪”得将菜刀放在桌上,另一只手仍揪着那只秃毛鸡的脖子,上前踢了一脚鞋。
待那只红棕色大蜚蠊一钻出来,他“咻”一下踩上,还重重碾了两下。
方才还耀武扬威的大蜚蠊瞬间成了具薄薄的扁尸。
沈玉娇长舒口气,再次抬头,便见身形高大的男人就站在床边不远,那双狭长的桃花眼直勾勾看着她,脸上仍是那副好整以暇的懒散笑意:“一只蜚蠊就把你吓成这样,你这一路是怎么活过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