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赢,就代表着谁能有实力!
林川vs摩根!
很多武装组织,已经双方下注了。
譬如,之前就跟摩根集团联系合作的头巾哥,在开庭时,他们已经联系了哈斯武装。
在唯利益论面前,单边押宝下注,会显得很幼稚。
所以,可以看到很多有趣的现象,很多人明明支持摩根集团,但是也会跟哈斯武装联系,请他们介绍一下林川。
他们是旁观者,谁有实力,给出的价格更优惠,他们就会偏向那边,这是很浅显的道理。
像哈斯武装这种情况,就很少了。
法庭上。
林川不紧不慢,耐心地解释史蒂夫的疑问:“很不好意思,600公里射程的phl-191远程箱式火箭炮,与你们所说的侵权部分的专利,是其中有60处重合,吴律师,展示一下我们的对比。”
这时。
吴证立即起身,拿出早已经准备好的证据,在众人瞩目下展示出来,随即呈交给陪审团。
陪审团,职责是听取庭审,查看证据,然后进行评议,就案件的事实部分进行裁决。
因案件类型不同,他们由不同的人员组成。
这一次,林川与沙尼亚武器研究公司的官司,无疑是需要武器专家类型的评审人员。
林川和史蒂夫递交的这些资料,需要比对审核。
现在。他们正在查看林川的证据。
上面记录了诸多专利信息,很详细,最主要的是,上面有‘国家武器研究院’的红戳。
这太真了!
一项项数据,初步比对下来,纷纷点头。
林川露出了一抹笑容。
吴证的脸上也带上了自豪的神色,虽然他还一句话没说,但是,露脸了!
史蒂夫和他的法务团队神色复杂,皱起了眉头。
林川这一招,无疑是很巧妙的。
沙尼亚控诉林川的370公里射程火箭炮,侵权了他们的350公里射程火箭炮。
可是,林川这一手,就变成了他们控诉国家武器研究院首发的600公里射程火箭炮,侵权了他们的350公里火箭炮?
在无形之中,被告主体发生了改变。
因为,在600公里射程火箭炮中,研发主体是国家武器研究院,林川只是总设计师,出了问题,也是
点击读下一页,继续阅读 白菜菜菜啊 作品《让你写书,没让你交代犯罪记录!》第266章 你涉嫌从事间谍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