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深秋嫩绿的垂柳),你亲吻我额头。
在这座冰冷的城市里,我从未忘记你。
bj,带不走的只有你。
和我在bj的街头走一走,喔
直到所有的灯都熄灭了,也不停留。
你会挽着我的衣袖,我会把手揣进裤兜。
走到三里屯的街头,坐在小酒馆的门口。
等雷朋写完歌词,根据曲调写上简谱,回头一看,师姐竟然已经泪光盈盈。
她像個小女孩一样拉着雷朋的衣袖。“我想你在唱一遍给我听,唱完整的。”
“我进去找把吉他,唱给你听。”
“不要。”她又撒娇,“第一遍我想你唱给我一个人听。”
酒吧门口还有人,雷朋觉得有些丢人,却又享受她的撒娇。
“那我们一起走走,来,把手揣进我的衣兜。”
她开心地笑了起来,右手挽住了他的左臂,把手伸进衣兜,左手拿着写好的词曲。
雷朋把手揣进裤兜,开始边走边唱。
让我掉下眼泪的,不止今夜的酒。
让我依依不舍的,不止你的温柔。
一首歌完整地唱完,她哭的泣不成声了。
“你知道吗?我失恋了。他离开了京城,回魔都了。”
“这首歌是你写的,可是我觉得写的是我和他。”
“王老师吗?”
她擦着眼泪点了点头。“我们在一起其实很好的,就是给不了彼此想要的。我知道我们都没有错,可我还是伤心”
“我也是魔都的,你不担心会再伤心一次吗?”
“最少现在,你给我带来了快乐。”
“我会带给你更多快乐”
她笑着擦眼泪,问:“你没有纸巾吗?人家眼泪都擦不完了。”
还真没有下车时候忘记了,这就尴尬了。
雷朋拉开了羽绒服,扯开了羊毛衫,露出里面的保暖内衣。“随便擦。”
她扑哧一笑,也不嫌弃,把脑袋钻进他怀里,擦干净了泪水。
“还有腹肌呢!”
“腹肌算什么,你往下摸摸看。”
她真的把冰凉的手伸了进去,然后摸到了火热的金箍棒。
她惊讶地瞪大了眼,手一下子抽了出来,转身就跑。
雷朋傻眼了,这是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