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凉山大概还有几公里,车子已经不能再往前开,因为已经没路了,只能徒步而行。
对于一个内劲古武者来说,十公里最多也就十分钟,可那指的是平地,没有遮挡障碍,奔跑速度可以提到极限,但这里是荒山野岭,没有一处是平坦的,许多地方都长满了野生植物,密集得连个落脚之地都没有,以夜星宇的能耐,也花了大半个小时,才来到藏宝地的附近。
凉山三面都是斜坡,唯有一面地势陡峭,有点峭壁悬崖的感觉,而夜星宇的藏宝点,就在接近山顶的一个岩石洞穴里面。
之所以把这里选为藏宝地,不是因为人迹罕至,而是因为此处是个天然生成的风水宝地。
夜星宇懂得风水堪舆术,观山川地势便可寻龙定穴,找到那些所谓的风水宝地。
于风水之地藏宝,宝光不外露,宝气不外泄,甚至还有孕育宝物的作用,不是挖个坟埋个死人那么简单。
对于夜星宇来说,酒当然算不上是宝物,因为这只是满足口腹之欲的日常消耗品。
他偶尔会喝酒,但是并不酗酒,之所以酿酒,多半还是因为无聊。
人生太漫长,总要找点事情做。
除了酒以外,另有不少更加珍贵的物品,藏在风水宝地里会比随便挖坑埋了要好得多,酒只是顺便一起存放,懒得再找地方。
实际上,夜星宇已经有很多年没有来过这里,具体是多久,他都没有仔细去算,可能是一两百年,也可能是三四百年,地形地貌比起他当初藏宝之时有了许多变化,甚至在山顶的位置还多了一条大裂缝,若不是夜星宇的记忆力堪称永不磨灭,可能都会怀疑自己找错了地方。
放开神魂力量,几乎大半个凉山都在夜星宇的神识笼罩范围之内,一瞬间就锁定了自己曾经藏宝的位置。
但与此同时,他又有另一个惊讶的发现。
本应荒无人烟的凉山上居然有人,而且都不是一般人,其中一个还是他的熟人。
准确来说,不是夜星宇的熟人,而是他的上一世,“血修罗”罗修的追随者。
苟南,外号“大狗”,三十来岁,穿着破旧的休闲西装,身材高瘦,长发垂肩,尖嘴瘦颊,鼻尖带钩,下巴上留着稀疏凌乱的胡须,有点像是街头流浪艺术家。
在他身后斜背着一个长条形状的铁匣子,里面装着他的杀人武器,一把六十五厘米长的厚背砍刀。
他原本还有个弟弟,叫做苟北
点击读下一页,继续阅读 九指键仙 作品《我老公明明很强却过于低调》第110章 一张涂鸦似的潦草藏宝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