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强大神魂的夜星宇反应更快,他脚尖一挑,一枚石子便被踢出,如子弹般射向大狗的左腿。
大狗才刚刚迈出十几步,石子就追了上来,瞬间从后向前射穿了他的膝关节,让他变成了瘸子。
有变异基因的大狗同样具备了细胞快速再生的能力,但是再快也需要一点时间,偏偏夜星宇不会给他时间,只见他足尖连踢,又有几枚小石子先后射过来,分别贯穿了大狗的四肢关节。
剧痛之下,大狗扑倒在地,夜星宇脚步一踏,已经从后追至。
大狗强忍痛苦,听风辩位,飞快挥刀向后一斩。
然而刀至半途,却被夜星宇一脚踢飞,随后再一脚,狠狠地踩在大狗的后脑勺上,将他的脑袋重重跺向地面,深深地陷进泥地里,亲吻着大地母亲。
“放……放开……”大狗的声音憋闷地从脚下传来,恐惧和震惊都有。
他实在想不通,自己堂堂一个修罗杀手,竟然会敌不过一个二十几岁的年轻人,甚至连逃命都做不到。
夜星宇蹲下身子,一只脚踩在大狗的后背上,用手抓住他那像是艺术家一样的长发,像拔萝卜一样,将他的脑袋从泥地里扯了出来,随后沉着脸冷声问道:“苟南,你告诉我,为什么要和变种人沆瀣一气?难道你忘了罗修是怎么说的?对待变种人,见一个就要杀一个,绝对不要和变种人扯上关系!”
大狗听到“苟南”这个名字,努力地转过脸来,无比震惊地望着夜星宇,颤声道:“你……到底是谁?”
认识他的人,都叫他“大狗”,知道他真实姓名的,少之又少,但这个素未谋面的陌生青年却能喊出大狗的本名,这叫他如何不震惊?
无论是“青衣”还是“修罗”,都习惯以代号来作称谓,即使是罗修,也很少有人知道他的名字,都是称他为“修罗”,或是“血修罗”。
直到“青衣”覆灭,“修罗”创立,罗修才公布了自己的真实姓名,是为了将他本人与他所创建的修罗组织区分开来,而在此之前,没有罗修,只有“血修罗”。
连大狗他自己,都几乎快要忘记了“苟南”这个名字,如今却从一个初次见面的陌生人口中再次听到,其震惊可想而知。
即使他再聪明,也绝不会想到,这个年轻人就是自己曾经发誓要追随一辈子的罗修。
夜星宇轻叹一声,不打算再问,决定用搜魂神通直接读取大狗的记忆。
勾结变种人就已经是死罪,他
点击读下一页,继续阅读 九指键仙 作品《我老公明明很强却过于低调》第115章 群龙无首,修罗惊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