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能不能再回来。
带着两人的骨灰,抬着残废了的卢秃驴,几人连夜走进了荒原,老槐镇在夜色下还是那样的安静。
麦宾的死讯很快传到了光明殿,明尊大怒,派出少司命出山,火速赶至老槐镇。小镇早已人去镇空,只留下一两只无主的野狗在吠叫着。
少司命将老槐镇夷为平地,却没有将那棵千年老槐树砍掉,只是在树杆上刻下几个大字:这事没完。
在日不落山脉边沿上屹了十几年之久的小镇,就这样没落了。一些冒险者还会出现在这里,但已无栖身之处,更无补给,还要接受摩尼教的盘问。渐渐的,这里便没有人来了,残垣断壁,成了野狐棲栖之所。甚至有多臂族的土著走出丛林,在这边废墟上宣示主权。
一年后的秋天,下着丝丝细雨。巍峨的火岩城矗立在南诏的最南端,这里是南胡人的天下,因为城主是南胡人,并拥有子爵的封号。阿巴斯城主是南诏王巴林顿的同父异母的弟弟,他的火岩子爵也是帝.国分封的,是实权子爵,不过,也是从属于南诏王的。
火岩城前是一片平坦之地,无一树木,唯有野草萋萋。远隔约五十里,便是兽人族的领地,他们也筑了一座城,叫血染之丘。因为这座城便是将一座石山挖空了,里面住着各族的兽人,这是一座向所有兽人开放的城市。
两城之间的野草之地,便是双方厮杀的场所。
在离血染之丘约二十里许处,一队兽人冒险者正喜气洋溢的朝着血染之丘走。领头的是狼族人,队伍中也多是狼族人,也杂有狮族人和牛头族人。
头领狼族的格拉非哼着小调,在他们的肩头上扛着十几颗血淋淋的脑袋,都是人族的。每颗脑袋,回到血染之丘上都可以换成钱币,可以大碗喝酒,大块吃肉。
双方的冒险者和佣兵,都过着这种纸醉金迷的生活。彼此相见,都只会称量对方的头颅能值几碗酒钱。
离城二十里,已是一个相当安全的距离,双方最危险,最惨烈的地方便是中间的十里处。他们已放松了警惕,闹哄哄的取笑调侃着。
突然,野草拽动,一个黑影蹿起,白芒一闪。兽人队伍最后一位狼人的头颅飞起,未等血柱喷射,那身影已投入野草之中,闪而不见。
格拉非气得哇哇大叫,激动的指挥着其他人寻找凶手。他们呈扇形搜索而去,却一无所获,其他人反而松了一口气。
就在他们放弃搜捕,准备收队回城的时候,冷不丁从侧的草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