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上了船就轻松了。”
“嗯。”
老六点点头,和几个兄弟开始在庙内生火造饭,默契的留下老大在原地戒备。
与此同时,通过近距离的仔细观察,刘横悬着的心彻底放下,基本能确定对面的小孩是某个豪门大族入世历练的嫡系子弟。
虽然做了一定伪装,但整体却充满了天潢贵胄对底层人的臆想。
他们大概以为穿着打补丁的衣服就已经是最惨了吧?
却不知道真正的百结鹑衣是用阴沟、垃圾堆、甚至粪坑、乱葬岗里捡的一些破烂碎布拼凑而成。
而且根本不敢洗,一洗碎布就会脱线烂掉,所以那玩意隔着老远就能闻到一股令人作呕的腐烂馊臭味!
哪儿能像他身上穿的这样,虽然洗得泛白,打满补丁,但却异常干净、整洁。
而且仔细看的话,会发现他衣服用的布料纺织工艺十分复杂精密,细密的经纬织线浑然一体,纤如发丝,偏偏又相当厚实。
这么高级的布料,一般的小地主家庭都负担不起!
目光从少年的衣服上移开,刘横看向他没有一丝老茧的白嫩双手,还有那像牛奶一样白皙的皮肤,暗暗腹诽。
十指不沾阳春水,甚至都没怎么晒过太阳!
普通世家恐怕都很难养出这样娇嫩的小公子,只有那些出入仆役成群,随时都有人撑伞遮阳的皇亲国戚才能
但他没有剃发,应该是从海外回来的贵人。
姓朱,该不会是前朝皇族后裔吧?
想到这,刘横不着痕迹的轻轻抽动鼻翼,嗅着从少年身上传来的若有似无的淡淡异香,眼神变得更加小心谨慎。
虽然他对胭脂香水没有什么研究,但也能从这股香气中嗅到一种难以用语言形容的高贵优雅。
被这种一闻就很贵,可能价比黄金的香料腌入味,刘横都不敢想眼前的少年是在多少美婢艳奴的女人堆里长大的!
可恶!
为什么这种人生下来就贵不可言,从小锦衣玉食,而我却一辈子都只能在泥潭里打滚,挣些辛苦钱?!
“嗯?”
仿佛感应到什么,少年惊异的转头一撇,幽暗的视线惊醒刘横,吓得他低眉颔首,脑海里莫名其妙的嫉恨瞬间烟消云散。
而另一边,朱灏淼奇怪的看着他,微微蹙起眉头。
这家伙刚才是不是亮血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