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兔子也是泛滥成灾。兔子一年可以繁殖六到八次,每次有四只到八只小兔子,可以计算下兔子的繁殖能力有多么强,而且这个时代狩猎技术落后,可以说山间兔子遍地跑。
张谌拿起兔子,掌心中那狰狞的嘴巴出现,两根獠牙狠狠的刺入了兔子体内,不过是一个呼吸兔子就已经全身血液被抽空。
两只兔子和野鸡的血液被张谌吞噬,张谌眼神中露出一抹亮光,肝脏中血液又开始塑造出来,此时张谌的血液大概恢复了五分之一,比昨日好了太多。
“对我来说吞噬血液大概是恢复的最快办法。”张谌将兔子和野鸡直接扒皮,他仔细感应了一下,对于他来说,吸食獐子的血液和吸食兔子的血液,似乎并没有什么太大区别。
“看来吸食大型动物和小型动物唯一的差别大概是数量了,就是不知道吞噬人类的血液会怎么样?”张谌脑子里划过一道念头,然后迅速将这个危险的念头压制下去。
因为兔子和野鸡没有了血液,所以扒皮拔毛没有任何的血腥,张谌将两个小宝贝处理好,一路上向着溪水的方向赶去,想要洗掉手上的油腻,只是来到小溪旁的时候,张谌不由得一愣,你道是为何?因为小溪水位已经下降到了一半的位置。
“怎么会下降的这么快?”张谌看着干涸的河床,眼神中露出一抹难以置信:“这场大旱看来超乎我的预料啊!”
张谌蹲下身子清洗着手中的油渍,清洗完毕后才向着溶洞的方向赶去,今日体魄没有恢复,暂时不去挖坟墓了,万一坟墓内窜出个什么大家伙,他怕自己应付不来。
一路来到了洞穴内,张谌检查着洞穴内的布置,不见有外界脚印后才放松下来,一双眼睛看向困在背篓里的猎隼,拿出一个鸡胸肉切碎,小心的用木头棍子夹着送入筐篓内,那鹰隼却是看也不看,显得很是傲娇。
张谌嘴角翘起,今日左右不用入山采蜜,他直接发动了御兽术,强迫着鹰隼吃了鸡肉,然后满脸得意的正要将蜂蜜拿出来重新涂抹到鹰隼的身上,利用鹰隼将锋芒涂抹到溶洞顶端,可谁知下一刻一阵熟悉的振翅声响,张谌连忙循着声音望去,却见空气中居然多了几道熟悉的身形,那大黄蜂在溶洞内振翅而飞,似乎是察觉到了张谌的动作,直接落在了张谌的肩膀上表示亲切。
“大黄蜂找来了?”张谌看着趴在肩膀上、头发丝上、大腿上的大黄蜂,眼神中露出一抹惊喜,连忙抬头向着溶洞处仰望,却见之前自己涂抹蜂蜜之处竟然有了一点点蜂窝筑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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