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这里,江雨轩话锋一转,“你现在已是仕途起步了,正式的办公室主任也有了一定的权力。”
“你要经受得住诱惑,耐得住寂寞,守得住底线,且不可被人拉拢腐蚀,不能越雷池一步。”
“否则前面就是万丈深渊,等待你的就是身败名裂,万劫不复!”
“公仪休拒鱼常食鱼的典故你熟悉吧?因为他喜欢食鱼所以他拒绝别人送鱼给他,拒不食别人送的鱼。”
“看起来矛盾,实则满含哲理,满含辩证法。”
韩非子外储说右下记载:公仪休相鲁而嗜鱼,一国争买鱼而献之,公仪休不受。
其弟子曰:“夫子嗜鱼而不受者,何也?”
对曰:“夫唯嗜鱼,故不受也。夫即受鱼,必有下人之色;有下人之色,将枉于法;枉于法,则免于相。”
“免于相,则虽嗜鱼,此不必能致我鱼,我又不能自给鱼。”
“即无受鱼而不免于相,虽不受鱼,我能常自给鱼。”
这典故的含义是,鲁国宰相公仪休知道,一旦自己收了国人怀着各种目的送来的鱼。吃人的嘴软,拿人的手软,就必定要迁就顺从于他们。
迁就顺从于他们,就会放弃原则,那就会徇私枉法。
最终可能落得个被国君罢免相位、身败名裂的下场。
到那时,曾经的权倾一时将化为乌有,他将不再是高高在上的宰相。
他就是一个普通的百姓了,一介布衣,行走在市井之间,无人问津。
更没有人有求于他,即使是他爱吃鱼,无人会再因他的喜好而特意送上鱼来。
他就吃不上鱼了。
可是他如果不收鱼,不受这一贿赂的话,鲁国国君就不会罢免他宰相的职务,那么宰相的俸禄也就能够长期供他给鱼吃了。
江翰宁哪能不知道这个典故。
“爸,我知道您的意思。”江翰宁语气坚定地说,“您是在敲打我。”
“为官为人,确实应该走正道,清正廉洁,抵御一切诱惑,不徇情枉法,不徇私受贿。”
“只有这样才能让自己走得更远、更稳。这才是长久之道。”
“我明白您的苦心!”
吴宁菊打趣道:“瞧瞧你们这父子俩!”
“老头子,你省省吧,一见儿子面,就是满口的政治、官场、人生大道理。”
点击读下一页,继续阅读 南方椰湾 作品《官途:从狱警到省委书记》第263章 食鱼拒鱼的典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