彪、冯薇玲以及其他船机厂或西港城信社的人见面,还曾多次谈及那次发生在蓄电池厂的冲突,但是谁没事会盯住程德彪或冯薇玲,去问这个女职工到底叫什么名字,以及这个女职工的名字到底是怎么写的啊?
如果说在富海证券开设账户吃进徐海科工四百万股流通股的胡婕,确实就是当初程德彪动手动脚非礼的那个蓄电池厂女职工,这就意味着他们从头到尾都被萧良与唐国斌两个人牵着鼻子在走。
而萧良通过唐国斌发起的质询函,要求了解徐海科工法人股收购的详细情况,包括星海投资的收购资金来源,这个问题不是他们不想回答就可以无视的,事实上他们可能连拖延都不行了。
上市公司涉及控股权转移的法人股收购,至少在程序上是非常严肃并且严谨的。
星海投资作为收购方,不仅在签署协议的当天就已经支付了五千万履约保证金,同时也在协议里详细注明了后续收购资金的支付方式与来源;为此西港城信社还出具了包括贷款协议在内的一系列证明文件。
这些文件都作为附件,附属在收购协议后面。
没有这些东西,徐海市政府那边连表面审核都通不过。
总不可能随随便便一家皮包公司找上门,就同时意签下上市公司控股权转让协议吧?
更关键的是这一系列文件的复印件,徐海重工集团以控股股东的名义,在昨天收盘发布公告信息之前,都已经提交给证券交易所以及省证监局进行审查了。
上市公司涉及控股权转移的法人股收购协议,需要得到证券监管部门批准,才能最终生效的。
如果没有萧良与唐国斌插手进来,这一系列的流程,就只是一个流程。
证监部门以及徐海市政府,谁会真正拿起放大镜,审查收购涉及的每个环节是否都真实有效、合规合法?
真要能做得这么严格严谨,证券市场哪来那么多破事?
孙仰军都不敢想象这一整套协议落到萧良与唐国斌的手里,会发生什么;关键他们可能已经无法阻止了!
萧良只要拿到这一整套协议文件,甚至都不需要通过罗智林,只需要向徐海重工集团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质疑西港城信社提供如此巨量资金的真实性及合法性,就能直接中止掉这次交易。
徐海重工集团也好,证券交易所以及证监部门,他们在审查这些文件时,或有意或无意,是可以忽视掉一些合规性的问题,但合规性问题被某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