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来到这里的时候,还要为生计而发愁,可这才过去了半年的时间而已,他现在竟然吃东西都需要有人去喂了。
在以前,他虽然是大秘,后来更是主政一方,但在个人生活方面那是十分注意的。平时秘书给泡个茶就了不得了,需要应酬的时候,也去一些政府的接待部门,即便是工作累了,休闲的时候也只是去一些安静些的私人会所,其中以茶室最多。像是什么ktv或是夜总会,那是沾都不敢沾一下。
无它,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有那么多双眼睛在盯着自己,他若是做出什么出格的事情,或是在作风上有什么问题,那分分钟检举信就会送到有关部门。想想那个时候,活得还真是谨慎。哪里像是现在,山高皇帝远的,在这里,只要你有钱,就可以做任何想做的事情,哪怕是夜夜当新郎都可以。
当然,贾平安现在还正在长身体的时候,自然也就注意了一些,还没有做什么真正出格之事。但像是平时被人伺候着穿衣吃饭还是可以的。嗯,万恶的封建社会,他怎么突然间...突然间有些喜欢了呢?
贾平安还在自得的吃着白若兰递上来的葡萄,一副安然自得的样子,丝毫没有因为佟夫子的话而有半分的吃惊。
“老师,您知道这个消息了?”佟夫子在看到贾平安不急不缓的样子时,略带疑惑般的问着。
“之前不知道,现在知道了。”贾平安用着有些懒洋洋的语气回答着。
“啊!老师就是老师,竟然一早就料到了。”佟夫子闻言,那是一脸佩服的模样。
别看佟夫子曾是状元出身,别看他的年纪是比贾平安要大,可随着两人不断的接触,偶尔贾平安会在诗作上给自己一些指点,佟夫子可谓是受益匪浅。
有些人就有这样的魅力,接触的时间越长,你就越会发现他的厉害之处,从而由吃惊到敬佩,在由敬佩到崇拜。
如今,佟夫子对于贾平安就是满满的崇拜。
“这是自然。皇帝号称宣文宗,那定是一个喜欢读书的人,你的那些诗作送了上去,他若不高看一眼,若是没有什么举动的话,那我就要怀疑他的喜好是真是假了。”
贾平安很自然般地点了点头,给人一种万事皆在其掌握之感。而事实上,他的确也早就猜到皇帝会召佟维兴回京,这原本也是他的计划之一。
人有了钱,就会有更高的目标。
贾平安未必就一定要名留青史,但就算是他想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