夹子。
果然不远处的草丛里,趴着一只被夹着腿的野兔。
刚开始野兔还安安静静,看到有人来了拼了命地挣扎,可惜被夹住了腿想跑也跑不掉了。
“哎呀,这个兔子肥啊。”陈大雷哈哈大笑道,上前取下了夹子上的兔子。
灰色的皮毛是最完美的伪装色,灰溜溜的眼睛盯着众人,陈大雷提溜这兔子的耳朵,兔子则是疯狂地蹬着后腿企图挣脱陈大雷的手,不过一切都是徒劳无功罢了。
“这兔子不小啊。”朵新瑞上前,摸了摸兔子毛,柔顺的手感十分不错,上沪来的他哪见过抓野兔啊,因此也是感到十分的新鲜。
“哎,少看点电视吧,这些野鸡野兔这么小,那种大夹子都是夹野猪的,小型猎物就用这种,还能保证猎物的完整性。”陈大雷把地上的夹子又摆了回去,还在中间放了点麦子做诱饵。
两边的弹簧钢丝箍住了两侧的夹子,只要往下压,中间的两根半圆形的钢丝夹子就可以掰开来,最中间是个小铁片用来放诱饵,只要重量够了,踩上去就瞬间夹住猎物的腿。
“还记得小时候是不是就要下夹子抓野兔,那个时候吃肉困难,我们就用这个打牙祭,几个小伙伴聚在一块搞烧烤。”福生露出回忆之色,想起了还在四十五团上初中的日子。
“嘿,你还别说,我就记得刘家想差点被夹子夹断手指,这小子忒不小心了。”陈大雷也想起了初中的事情。“那小子中午不睡午觉,跟我们一起去掏鸟窝,结果拖鞋被树杈子扎穿了,挂在了上面,回家还被他妈一顿抽,哈哈哈哈。”
“你们的童年好丰富啊。”这让城里人听了朵新瑞羡慕不已。
几人聊着天去了下一个夹子,只见夹子的机关已经触发了但地上只留下了一地鸡毛。
“奶奶的,这肯定是狐狸或者黄鼠狼,把我的野鸡叼走了。”陈大雷气愤地说。
有时候狐狸和黄鼠狼会来坐收渔翁之利,夹子下了一般两三天才会来看一次,这期间有的猎物被抓住了,挣扎的动静会引来其他动物,很有可能就会被其他动物拖走吃掉。
没办法,几人只好前往下一个下夹子的地方,这次到没有空军,一直野鸡见人来了,扑腾个不停。
“你看,这就是母鸡,丑丑的,羽毛也不漂亮。”陈大雷给朵新瑞解释道:“公鸡才会有漂亮的尾巴,而且飞得也远一点。”
“这野鸡肉味道咋样?”朵新瑞看着野鸡问道,心
点击读下一页,继续阅读 半世流离听风吟 作品《青春燃烧在叶尔羌河畔》第五十二章 下夹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