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必须像是某些战斗游戏里的火焰能力者一样,必须经历“先在身边凝聚出火球,再亲自动手将其抛射出去”这一过程,那就实在是太小看我了。
我的目光、声音、吐息,这些日常性的东西,全部是我传递力量的媒介。
我的火焰就是我的精神,因此凡是我的精神所能够到达的地方,就是我的火焰所能够破坏的地方。有些人会以“如果目光能杀人”这类话来形容他人的杀意有多强,而我的目光是真的可以杀人的。
就像是现在这样。
恶魔再次被点燃了。这一次,我让火焰只在它身体的正面爆发。巨大的热浪就将其掀得倒飞了出去,逼迫它继续在火焰之中拼死挣扎。
“这不可能”它似乎这才意识到自己身上发生了什么,“只是只是看了我一眼啊啊啊!!”
“只不过是操纵火焰而已,也不是什么不得了的能力吧。”比起早已习以为常的自身力量,我更加在乎对方的真本事,“反倒是你,就没有其他更加新奇的更加怪异的能力了吗?”
恶魔似乎没有多余的精力回话,只顾着再次操纵阴影力量,想要扑灭身上的火焰,却派不上半点用场。
火焰仍然在一刻不停地分解它的身体,但是我能够观察到,它的血肉组织正在以违背常理的速度自我修复。每有部分血肉碳化破碎,就有新的血肉再生顶替。总体上来说,再生的速度还是赶不上破坏的速度,只是按照这个变化,要将其烧死的话还是需要一些时间的。
想要一口气就把这头恶魔烧成焦炭倒也不是做不到,现在这个局面也有我故意放水的因素。其实我不太清楚自己的火焰最高能有多少度,我火焰的破坏力也不取决于物理温度,而取决于我使用火焰时的念头。只要我注入了肃杀的念头,就连岩石都能够当场蒸发;而没有那個意思的话,也可以做到把人体包裹在内却不损伤其分毫。
原本我是真的打算杀死它。反正对手都要杀我了,被我杀了也怨不得任何人。而在真正动杀手的关键时刻,我却迟疑了。
并不是因为我就连敌人的生命都要珍惜,如果对手是人类还有的说,对手就连人形都没有,我烧起来是毫无心理负担的。但是当场烧死它会不会有点可惜呢?
或许我不应该将其杀死,而是要活捉起来才对。然后找个地方将其监禁起来,询问它更多关于怪异的事情。当然,它也有可能还藏着其他诡异凶险的,足以置我于死地的底牌杀招。只不过这个风险,我认为有冒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