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小的她只能靠着嗓子,喊动街坊邻居帮忙追赶。
黑衣人见事情败露,心不甘,情不愿地逃跑了。
再后来,这黑衣人被众人追的没路跑了,他趁着众人不注意的时候,一个跟头钻进刘邦的院子里,却又不幸,被刚嘘嘘完的刘邦发现。
刘邦一向瞧不起这样的贼,便抄起一旁的棍子,趁他不注意,一棍子把他给敲晕了。
于是便有了现在这一幕。
刘邦口中的女人是村里一个开酒肆的寡妇,她在很久之前就死了丈夫,大家都喊她曹氏,她在死了丈夫之后不久就认识了刘邦,并整日与他厮混。村里头除了曹氏卖酒,还有王媪跟武负家里,也卖酒。
刘邦家中排行第三,字季,他不像刘太公其他的孩子那样,老老实实,诚诚恳恳。种田的就老实种田,读书的就老实读书。总之,整天到晚夜不归宿,脚不落地。
看起来,他反倒像一个无家可归的人,带着一帮讲义气兄弟,整天在外面闯荡江湖,只是这个江湖仅限于他们这个村,以及隔壁的村子。
那间酒肆是她丈夫给她留下的遗产,她老公在断气那一刻觉得,就算自己不在了,她也能够衣食无忧。
她长得不算差,姿色还不错,身材有模有样,打扮得也很好看,就是穿着的衣服质量差了点。
平常百姓都穿这样的衣服。
黑衣人瞪着一双炯炯有神的斗鸡眼,肥头大耳,身体却不胖,身材适中。全身上下无一不是用黑衣包裹的,看打扮,是一个职业型刺客。
不过在刘邦看来,他更像是一个霍霍大家闺秀的采花大盗。
他紧盯着刘邦,一声不吭,面色平静如水。
“干什么的?从哪来的?”
黑衣人还是没有说话。
刘邦见状,一想起自己的女人被占了便宜,情绪立马上头,又是一巴掌狠狠呼在他的脸上。
“你还不说!”
不管刘邦扇了多少巴掌,他还是没有开口。
刘邦又伸手挑起了他的下巴,像平时调戏曹氏那般,得意洋洋地说道:“睡着了?”
黑衣人摇摇头,不管刘邦怎么问,怎么打,他就是闭口不言。
“收拾他。”
刘邦知道自己这种做法对他没用,也就换了一种方式。
他觉得眼前这人就是打少了,毕竟这世上真正的硬汉还是极少的,瞧他这副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