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中的披甲士兵,其实也就这个水准层次,锁子甲的装配率甚至还不如。
这年头欧洲常用的棉甲,是一种由厚实棉布或亚麻布层叠缝制而成的软甲,有时内部还填充了棉花、动物毛发或其他柔软材料,如皮革之类,以增加缓冲能力。
就防护力而言,寻常未经细致打磨的刀剑,根本无法切开这种棉甲,在面对钝器打击的时候也能有所防护,能够有效降低箭矢的穿深,但在面对长矛的时候,就容易无能为力了。
因而,这个时期的法兰克人,普遍会将穿着棉甲的士兵认为是披甲士兵。
一支完整的140人的披甲步兵军阵,已经足以证明一位领主的身份了,这是伊莎贝拉在向雷纳德表明,她已经长大。
看着这位穿着男装,留着短发的殿下,雷纳德冷哼了一声。
“好久不见,伊莎贝拉。”
“好久不见,雷纳德。”
两人的对话,简短而无趣,彼此之间形同陌路人,也确实没什么好聊的。
便是那贵族间应有的礼仪,都被简化成了直呼其名。
伊莎贝拉让开道路,她身后的披甲士兵们,也随即变阵,迈着整齐步伐,在道路左右两侧站稳,替雷纳德以及他身后的那些士兵让开条道路。
由此,雷纳德也一眼看穿了阿尔哈迪镇。
在这条正街上,每隔三步,便立着一个持握兵器的士兵,这些士兵的披甲率平均在30%到40%之间,与雷纳德的主力部队大致相当。
而在这条街的出口,那是一片金属在折射着耀目的光。当雷纳德领着先头部队,率先走入小镇后,便能感受到那清晰的敌意,周围的那些士兵们,是发自内心的仇恨自己。
他可以确定,如果有机会,那么那些士兵将会毫不犹豫的对自己发起冲锋。
但他不在乎。
他所在乎的人,在这街道尽头。
盖里斯将这次欢迎仪式的重头戏放在了小镇的另一端。
与伊莎贝拉不同,盖里斯是骑在马上的,在他的身后,近百名骑马的军人。
其中有约有30人都披着锁子甲,他们没有外套罩袍,而是任由金属折射着阳光。
只不过这些骑马的人,在雷纳德眼里,还谈不上骑兵,大多数应该只是骑马步兵,只有少部分是清晰无误的轻骑兵。
“不错啊,小子,比我那个废物继子强多了,可以担的上一句白手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