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给所有野怪都戴上吸血光环,荆棘光环,再加两层护盾
王云霄什么事都没有,旁边高山只感觉脑瓜子嗡地一下,仰头便倒。
那是一个相貌丑陋,面色阴鹜的老道士。
所谓尺有所长,寸有所短。
人类就是这个星球上最善于玩火的种族,没有之一。
当然更主要的是,他并没有料到王云霄一直在盯着他。
借着火光,王云霄也终于看清了那个不速之客的真实面目。
他恶狠狠地瞪了王云霄一眼。
砰——!
第二枪,他的两根手指头飞了出去。
那是亲妈飞天的逼氪狗策划才能做出来的事情。
没有防备,就躲闪不开。
王云霄手里有煤油灯,有煤油灯自然就有煤油。
嘴里全都是铁锈味。
王云霄咳嗽两声,吐掉嘴里的血沫,爬起身来声音沙哑地问道:“我昏迷了多久?”
小葫芦吸了吸鼻子,哽咽着小声说:“有小一个时辰了。”
“谁在带队?”
“油条哥。”
王云霄顿时放下心来,油条没事就行。作为团伙里的备用大脑,油条有足够的能力稳定人心,压住阵脚。
“我没事了,去救他俩。”
当时不知道那老道士使用了什么秘法,除了那根羽毛之外,压根看不出任何端倪,可以称得上是杀人于无形之中。麻团和油饼在不知情的状态下帮他分摊了一波伤害,要不然王云霄感觉自己也未必能遭得住。
这就是府兵的集群优势了,对于对手来说到底有多恶心,恐怕只有玩自走棋的才能详细描述出来。
王云霄翻开笔记本,这一次上面终于出现了详细的文字。
“侦测到回音侵蚀:孔雀翎的颜色。”
“你看到了孔雀,你意识到这个世界的多姿多彩,千变万化。我是世界,世界是我。”
“侦测到残留毒素:孔雀胆。”
“传说古代贤者用孔雀胆汁入药,以此寻求三千世界中的大智慧,但凡人之躯却承受不住智慧的重量。”
“侦测到ii级圣物:异彩孔雀翎,距离28.”
“从孔雀身上脱落下来的尾羽,据说其中蕴藏着一整个大千世界的全部智慧,哪怕只是看一眼都会遭受严重的污染。但对于朝闻道夕死可矣的学者来
点击读下一页,继续阅读 章帕克 作品《驱魔笔记中不许夹带情书》第65章 丑陋的道士与孔雀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