幻。”
周玄头回上大街,就瞧见路上交通工具很杂,汽车、驴车、马车、行商推的独轮车,把路上塞得满满当当。
路两边还架设了笔直的电车轨道,时不时,响着“嘤嘤嘤”车笛的电车,从他车边飞快驰过。
路边的摊贩,卖菜的、卖冰糕的、卖袜子卖鞋的,各个都蹲自己摊边,大声叫卖。
与之反差极大的,是临街的商铺,有的铺子装潢很精致。
豪华铺子里的店员,受了门外穷摊贩们的鼓舞,各个趾高气昂的,时不时还推开明净的玻璃门,凶巴巴的挥赶着离店铺太近的摊贩。
“死外边去点儿,别耽误我家生意。”
穷人、富人,野蛮、文明,工业、农业,极端的两面,在太平路上扭成了根麻花,挤榨出浓郁的窒息气味。
周玄小心翼翼的开着车,躲避着电车、黄包车的同时,也躲避着乱穿马路的行人,
以及一只爱在车前左右横窜的羊崽子。
他的心神全放在驾驶上,并没有留意到那只羊——有五趾,瞳孔并非横瞳,而像人一般,是圆形的瞳孔。
“小玄,你好好开车,我做点准备。”
余正渊嘱咐了周玄一嘴后,掏了根雪茄,点着了,每深深的吸一口,就夸张的把烟雾摇头晃脑的吐了出来。
“你给车敬烟呢?”
周玄调侃道。
“太平路一过,就是戴绅士家,他爱抽烟,尤其爱抽雪茄,我提前给车上喷出点雪茄味,等上了车,他高兴。”
余正渊是个好生意人,想得挺周道。
戴绅士家住在太平路的王府胡同。
胡同很宽,能进车。
美特汽车一直往胡同的最深处开,抵达一个气派幽静的院子处停住。
闹市中取幽,向来都是有钱人颇爱的手笔。
“你在这儿等我,我去接戴绅士。”
余正渊下了车,从后备箱里,提溜出两盒漱芳斋的点心,踱着步子,朝戴府迈去。
周玄透过挡风玻璃,望见了余正渊的另一面——
——别看余正渊聊天的时候,又油腻又怂,像个才来城里找工作的糙汉子,对姑娘还有自己的理解,但现在他像换个人似的。
举手投足间,慢条斯理,竟然有种优雅的感觉,手里提着的两盒点心,那还是点心吗?简直是彰显绅士身份的手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