涌起。
我自认为不算是一个冷情薄幸的白眼狼。
不可能眼睁睁看着季星榆死在我怀里。
不管是我们之间的过往。
还是他软着嗓子叫的那声姐姐。
都足够让我在这样的深夜,为他拼上一把。
我拨通了民宿大姐的电话,在她开腔骂我之前,我打断道:
“来一趟312房,替我守一下人,我要去找医生。”
民宿大姐开门的那一刻,直接被地上的鲜血吓得后退了好几步。
“你们搞什么鬼!”
“姐,借一下你的山地摩托车,我要去医疗站找人。”
“这么晚了,你深夜开车很容易坠山的。”
“我要不管他,他就真死在这里了。”
我打断道:“你只要帮我照顾好他,其他的和你没关系。”
巴彦山的医疗站距离民宿只有一公里的路程。
在没有任何路灯的深夜。
短短一公里的路程都变得极其的坎坷。
我无法判断下一条是被碾压出车辙的山路。
还是一条被树木堵死的绝境。
稍有不慎。
在狭窄的山道上,我就会因为视线受阻,直接翻车滚下山。
一眼望不到头的山路,不断挑战着我的极限。
几分钟的路程里,我想过无数遍要不干脆打道回府。
再试着拨几个电话。
再看看能不能让急救人员赶到。
可在最后一刻,都被我硬生生咬牙扛了下来。
我滚下山最多摔伤但不致死。
季星榆呕血的姿态,绝对撑不过今天晚上。
我已经在死神面前当过一次胆小鬼了。
难道我现在还要再临阵脱逃一回吗?
这世上没有比死亡更加恐怖的事情。
摩托车在路过碎石时狠狠震颤了一下。
我忽然惊觉,背后被吓出了一身的冷汗。
在苍茫夜色中,我生出一种一往无前的英雌主义。
像我这样没用的人,能在这样的深夜,把一条命救回来。
是不是代表着,在将来的无数次困境里。
我能同样拥有拼搏直前的勇气。
大片的鲜血染湿了棉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