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嗨以后扶着就进酒店了,哪用像现在一样憋的慌?
想当年我在魔都的时候,还稍微有点乐子。
来了首都以后,嘴里寡淡到没味。
苏慕白的味道是挺好。
问题是小疯子要是知道我背着他搞开业。
估计又要胡思乱想,脑补一堆东西。
明天当场发疯,不知道要把自己搞成什么样。
惹不得。
宁医生就更别说了。
上回跟他聊天的时候,稍微暴露了一点真实的想法,都险些把他吓跑。
要真跟他深夜打电话卡麦,那不得连妹儿的治疗都整黄。
小陆总.....
他那句“好的”真能把人气到吐血。
真他爹的欠玩,早晚有一天把他玩烂。
我在脑子挑选,半天也没挑出能在深夜抚慰我内心的人。
坐起来打开手机,灯光照耀了我疲倦的脸。
我捋了一把头发,再一次感慨元宇真是他爹的爽。
首都本地人,有房有车有存款。
现在事业蒸蒸日上,还找了个十八岁的年轻男大伺候。
现在天也不早了,周乐把她女儿哄睡以后,应该差不多就要去伺候元宇了。
不管是端茶递水洗脚揉肩,还是床上效力,都是能让女人魂飘起来的享受。
我之前不缺人的时候,还不知道工地里的女人为什么总喜欢去洗脚按摩。
现在我是懂了。
稍微手里有点钱,身体疲惫的时候,最需要在别人身上找优越感。
同阶级的女人不敢惹,使唤不动。
还不能欺负一下小男人吗?
我翻了一圈通讯录,找出了沈泽的电话。
打过去的时候没看时间,过了好久对面才接通。
沈泽爬起来把灯打开,年轻帅气的脸上透着一丝烦躁:
“干什么?”
“想你了。”
我没和他计较,沈泽就这破性格,死傲骄一个。
我深情款款地忽悠道:
“我今天晚上喝了好多酒,喝的胃里难受,特别想吐,还看到一个背影特别像你的人,我当时还以为是你来首都见我了......”
“喝醉酒才想起我,你是想见我,还是想睡我?”沈泽嗓音冷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