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等到演唱会散场夏弥和诺诺就想离开了。
混血种原本就是这样的东西,孤独渗进骨子里,从来都更喜欢安静而厌恶喧嚣。
工人体育场附近就是朝阳区,这里是中国最有钱的区县之一,有很多大人物在这里定居,富商、政客、教育家、科学院院士
当然也有那些混血种里面的大人物藏在这里,把自己装得人畜无害。
路明非以前其实没有太多机会来这座城市,虽然它其实离得并不算远,甚至骑上那辆二手自行车都只需要几个小时就能跑个来回,他只记得丰台那边有家农家乐,农家乐门口有两棵枣树,秋季来的时候枣子就熟了,他以前在那里打过枣。
不过那是很久以前了,记忆都有些模糊,只记得老爹和老妈都还没有出国,路麟城和研究院里的某位所长在风吹树叶的声音里喝酒,觥筹交错中路明非依稀见到大人们的刀光剑影。
那大概就是所谓的社会吧。
社会其实也是江湖来的,大家都练了自以为天下无敌的神功,兴致冲冲地从老铁匠那里拿了生锈的铁剑诀别了村口的翠花,就骑着毛驴开始闯荡天涯。有人一帆风顺习得乾坤大挪移成了明教教主,有人步入歧途学了葵花宝典成了东方不败,但更多的人最终成了酒肆里那些被大侠们无意中砍死的江湖路人甲乙丙。
路明非那时候想自己以后一定是郭靖那般的英雄人物,活的时候和黄蓉你侬我侬,死的时候则死守襄阳,大声地告诉城下的蒙古人自己是宋人。
今天的他岂止是郭靖,简直是m78来的奥特曼。
从工人体育场离开的时候已经入夜了,五颜六色的霓虹灯从很早的时候就点亮,车流穿行的时候就像是发光的长河。夏弥一路都在说晚上想吃麻酱火锅或者潮汕牛肉,诺诺在嚼一颗柠檬味的泡泡糖,那种让人垂涎的酸香总在撩拨路明非的嗅觉,一个很有些年纪的司机大爷把他们送到了国贸,到处都是车,到处都是人,抬眼就是玻璃幕墙和广告牌,高耸的写字楼组成了两面高耸的墙,夜空像是一条线那样很远很细。
他们好像漫无目的地在这座城市里闲逛,走到哪里就在哪里停下来,可路明非只觉得迷惘,他忽然觉得自己好像是在这大城里迷路了。
也或许不是迷失在了长安的街头。
而是迷失在了命运的洪流中。
“我以前也是附中的校友,算是预科班升上去的学生,对这里还蛮熟悉的。”诺诺穿着很显腿长的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