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了什么豁出去的决定,破罐子破摔道,“我是想说我刚才看到你觉得你给我的感觉很特别!很帅气!很漂亮!很、很有气质!可以给我你的联系方式吗?不过如果是、啊、呃,是儿子什么的,已经结婚的话很抱歉打扰了!”
“”
咦?
我实在没反应过来,脑袋转了一圈才领悟到这应该是搭讪。原本搂紧里包恩的臂弯也稍微松了松。
这不能怪我。我因为从小物欲低,没心情就懒得出门,读书时向来都是学校里最没桃花运的书呆子、回家部成员的类型,只有一个童年时期邻居的小男孩玩得好(仔细一想我居然还有点印象,因为他发型很怪),算是半个竹马,不过他很快就搬家了,之后再也没联系。
幼时的朋友好像总是在懂事之后才忽然意识到走散了,回过神后会有点想念,但也无济于事。
到大学时,我没事也总是宅在宿舍,刚出来打工,就深陷于富二代前任看似浪漫的追求里,那会儿更是没有被别人搭讪过,甚至都没有要好的、有发展关系前景的暧昧朋友。分手后被死缠烂打地骚扰,就更是不用说了。
而且要不是上班有统一穿正装的形象要求,我一定会出于对领导和工作的怨念穿得很恶心。这就是对形象管理的全部理解。对别人而言大概只有性缩力。
我望着面前脖子都红了的年轻男生,看上去才不过刚上大学的年纪,蓦地想通了——
难道是因为我踹了烂人,又好好收拾了一下自己,磁场不同,命里本来该有却被各种原因挡掉的桃花运又复苏了?
没必要。我创业资金还没攒够呢。说到底,刚结束一段糟糕的感情,我也丝毫没有想再次培养某段亲密关系的想法不过这也算是我人生中少有的经历,我颇有点新奇,于是为了让对方好受一点,我决定认真对待,正经道:
“谢谢你,我确实没有结婚,这孩子是我的保镖。”
男生一呆,“诶。保镖。”
里包恩靠在我怀里,适时萌萌地打招呼:“ciao。”
我不等他在脑内风暴里把这种奇怪的信息消化完,接着委婉拒绝:“不过抱歉,因为工作原因,我不加陌生人。你是要坐地铁吧?下一班车也快来了哦。”
“啊,好的,”男生回过神,却露出不是很甘心的表情,道,“可是加一个私人号也可以吧?”
我盯了他青涩的脸一秒,也不太好意思地笑了一下。
“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