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的话,他深信他的小知栀还在森林某个角落等着他带她回家,他很懊悔当时自己为什么没有和雇佣兵队伍一起,而是在不同方向的另一支队伍中,否则,他就能第一时间找到闺女了。
等他得到消息坚决要回去,已经是第二天中午,现场被破坏得十分严重,他们以那为范围四处搜寻,没有找到任何踪迹。
叶琅执意要找下去,为此不惜多次增加筹码。
直至雨季来临。
再是为了钱的,也不愿意在雨季的时候逗留在森林里,没有人愿意赚这个钱,且所有人都清楚,他们找回雇主小女儿的希望渺茫,哪怕连尸骨都找寻不着。
因此,在大雨将至时,所有雇佣兵都离开了。
叶琅神色木然。
盛着温开水的纸杯出现在他面前,但他毫无反应。
同样憔悴的男子见状,坐到叶琅身边,他双手握住纸杯,久久无言。
时间一点一滴过去,手中带着温热的纸杯变冷,男子发出一声沉重的叹息,他抬手,拍拍叶琅的肩膀,“节哀。”
屋外风雨交加,雷鸣闪电不断。
叶琅沉默了许久,才开口说道:“她还在,她还在等着我带她回家。”
叶琅连那个字都不肯说出口,他的声音嘶哑,嘴唇干到脱皮,“我总觉得听到小知栀在喊她很害怕,她说她想回家”
“阿琅。”男子打断他的话,不忍道:“你清醒一点,这座森林有多恐怖,你也很清楚,一个才三个月大的孩子,不可能活得下来。”
那个女人都死得这么惨,更何况是一个小婴儿?就算一开始没有葬身兽腹,她独自一人躺在森林里,也只是换了另一种方式悲惨的死去。
而且已经过去两个月了。
蛇虫鼠蚁,飞禽走兽,湿冷的气候,没吃没喝不管哪一个都能轻易让一个没有任何防护的婴儿死亡。
除非有猎食者怜悯,非但没有把幼崽吞吃掉,反而叼回窝抚养。
只是可能吗?米斯特森林的动物,智商奇高,牠们能分辨出种族幼崽。
千百年来人类用尽多少办法,都没法将其探索完全,人类的活动只能在外围区域打转,就这还冒着巨大风险,这片森林每年不知吞吃了多少生命,每个进入此地的人都要先签下生死约。
广袤无垠的森林有数不尽的毒虫,常年不散的瘴雾,比世界上任何地方更凶残更庞大的凶物,也是世界上最齐全最丰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