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后,夏末带着四个人风尘仆仆地来到枝江县衙。
接待他们的团队,由县令季亮,主簿温成章,县尉林山组成,还有捕头李天刚在下首作陪。
在夏末的坚持下,本来不想在酒桌上谈案子的季县令,只能示意李捕头。
夏末强调:“本案的案卷我已经看过,李捕头可说说细节问题。”
李捕头三十多岁,五大三粗,坐在酒桌前抓耳挠腮,支支吾吾半天,也没说出点有用的。
县尉林山瞪了他一眼,接过话题:“本来此案已被本县定为服毒自尽,怎奈死者其母,终日以死相胁,并串联数人上告,无奈才报请天承司复查。”
顿了顿又道:“死者张大勇的媳妇张宁氏,曾是本县大户宁员外的养女,案发当天,张宁氏正好回了娘家,也就是宁员外家。”
“张宁氏的娘家没人了吗?怎么案卷上没写?”
“据说这张宁氏是宁员外多年前买来的,当时只是一个八九岁的小孩子,具体家是哪里,连宁员外也不知道。”
“他们夫妻感情如何?”
“开始还好,只是后来张大勇嫌老婆不会干活,只会大手大脚花钱,就开始吵架斗嘴,张大勇嘴笨,气急了就动手打人。”
“既然感情不好,你们是否调查过张宁氏有没有外情?”
“当时我们也认为张大勇是为奸情所杀,可是调查后,没有发现张宁氏有问题。”
季县令见夏末一开始谈案子就投入,酒喝得无甚滋味,索性提议结束了酒宴,大家远道而来,还是早些休息吧。
晚上大家各自睡觉,只有袁重去找夏末,别人他不知道,可是自己跟着跑了三天路,案卷还没机会看呢,如何推案?
夏末也没拒绝,将案卷给了袁重,让他自己回去慢慢研究。
看过案卷,袁重陷入沉思。
其实案卷上写的很简单:枝江县杀猪户张大勇,有母张李氏,妻张宁氏,再无其他。
12月15日下午,张大勇被其母张李氏发现死于家中,经尸检,体无伤痕,面青紫,嘴唇及指甲发黑,系生前中毒而死。
检验胃内物,有猪心、猪肝、猪肠子等猪内脏,还有芹菜、香菜、大蒜等蔬菜,均无致毒物。
有大量饮酒,茶。
家中饭菜亦无发现有毒物,所剩猪内脏等物,酒、茶等亦无异常。
当时家中只有其七十二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