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律、大诰并未强行规定寡妇守节的年限。
但民间约定俗成的规矩是,寡妇要守节三年才能改嫁。
如今春娘的丈夫已经死了三年。她也到了找男人的时候。
其实她早就开始留心下家。孤儿寡母相依为命始终不成个事。
甲堂、乙堂用饭的人,她攀附不上。
那些当官的人别说娶妻了,就算纳妾也要找十四五的黄花大闺女。谁会让一个寡妇进门?
别看他们平日里没少言语调戏春娘,也不过是为了一夜风流而已,压根不会给春娘名分。
丙堂、丁堂用饭的人里,春娘唯独看上了林十三。
人家林校尉虽是拿堂贴的,但家境殷实开冰窖。虽成了婚,可京城殷实人家的男人谁不纳妾?
寡妇爱俏。林十三长得极为顺眼。
我春娘虽带了个拖油瓶。可这拖油瓶是有在册世职可袭的。我长得又不差,跟林十三正好配一对儿。
两个月前,春娘得知林十三转为在册,对他更加殷勤。
言归正传。林十三和孙越来到了伙房甲堂的放饭木窗前。
“啪嚓”。春娘把一海勺烧猪肉扣在了林十三的碗里,又添上几片菜叶。
“啪嚓”。春娘给孙越的碗里扣了一海勺的茭菜。只添了几颗可怜巴巴的肉丁。
春娘一双媚眼凝视着林十三,那眼神都拉丝儿了:“林校尉,慢用啊。”
孙越嘟着大嘴,一脸不悦:“我说春娘姐姐,你也太看人下菜碟了吧!凭啥给我师傅满碗肉,给我几个肉丁?”
春娘白了孙越一眼,嘴跟刀子似的:“瞅瞅你那一身胖肉。再吃肉我看所里别养大象了,养你。”
“上万斤的巨象常见,三百斤的大活人不常见。把你送进宫,宫里人准能看个新鲜。”
说完春娘又对着林十三媚眼如丝:“林校尉就不一样了。他干吃不胖。吃一分肉就长一分力气,有了力气家里的小嫂子才能高兴。是不是啊?”
林十三被春娘抛来的媚眼电得虎躯一震:“啊,徒弟咱们还是赶紧用饭。用完饭还要办差事呢。”
春娘轻挑的笑道:“瞧瞧,还是林校尉上心差事。这样可靠的男人,谁嫁给他真是积了八辈子福气。”
林十三和孙越离开放饭木窗,坐到长桌边。
孙越笑道:“再这么下去,师娘恐怕地位不保啊。”
点击读下一页,继续阅读 咱叫刘可乐 作品《我锦衣卫养象临时工,咋成权臣了》第四十二章 春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