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此刻,谢初蕾正在思雨房间陪着她,她漫不经心的研究着程思雨书桌上的那台昏黄的台灯,台灯是老式的裱花设计,褐色的古木,灯盖镶着金边,整个设计散发出一股说不出的味道,给人不一样的情怀,但初蕾是不懂欣赏的,她总是不明白为什么思雨会喜欢这般陈旧而且在她看来无趣的“老家伙”,她边摆弄着边喃喃自语地说:“我实在不懂欣赏这种看起来老掉牙的老古董,百思不得其解,我宁愿去百货广场挑一个暂新的新式台灯了,你干嘛老一个劲地跑去古玩店捡些烂铜烂铁回家呢?”话毕初蕾把头转向思雨这边,询问的眼光望着思雨。
思雨小步慢慢地走过来,望着镜子,顺便拿起一把梳子落在自己柔顺的秀发上,然后她的目光停留在那座台灯上,眼神里透出柔光地凝视着它:“当时我在古玩店呆了一个下午,殊不知连一件珍品都没有挑上,最后在我准备失望而走之时,让我发现了这么一个小玩意,当时我简直不能用言语去形容我的心情,它是特别的,微黄的,它照耀的光芒像月亮洒下窗户而又向天上折射的净洁而又亮丽的光,每当我打开这座台灯,我的整个房间都仿佛被月亮浸染,仿佛铅笔要飞舞,书本要说话,整个室内都被赋予了生命力,充满了生命之光,朦胧之际却又如此静谧,如此安然,如此真实。”
见思雨又是忍不住一番滔滔不绝地发言,初蕾习惯成自然地静静聆听,等到程思雨静下了声音,初蕾才稍稍小声又试探地道出一句:“思雨,上次借你的一万块,我可能没有那么快能还给你呢,你知道的,我平常有兼职,但再扣上我自己平常的生活费,还有叶辉的….”
听到叶辉这个名字,程思雨自是忍不住说上几句:“初蕾,不是我说你,你太惯着他了,我听别人说,男人是不能惯的,他是男人,明明就应该是他多赚点钱,平常多买点小礼物给你哄你开心,但是现在他送的礼物屈指可数,甚至还经常要你掏腰包去接济他,上一次你帮他借的钱已经够了,你已经是个标准模范好女友呢,你再做的过火就是纵容,就是自食其果了…”思雨忽然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了,没有再往下说,她偷偷留意到初蕾的脸色,似乎有点尴尬与不悦。
“思雨,”初蕾方正了身子,深吸了一口气,脸瞬间瞥红,她反问了一句,“你有真正喜欢过一个人吗,你懂爱吗?爱情真的是可以理智的吗?爱情本就是没有道理的,等你有一天真的投入身心去爱一个人的时候,你就不会义正言辞说出些站着说话不腰痛的话。”
“其实…”思雨小声地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