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带着稚气,他给乐哥看场子,每天沉默寡言,因为和那些三句话不离女人的大老爷们儿实在没什么话好说,打起来却总是比别人要狠,他心里似乎存着一股说不出的气。
乐哥一开始对此非常失望,毕竟他对魏谦的期望很大,他原本想着把魏谦送到大学,让他去念法律类或者财经类专业,乐哥盘算着,自己的买卖不能老见不得光,他要功成名就,明面上的事就要个有会钻法律空子、会做假账的人来打理好,这人得伶俐,还得完全信得过,非魏谦莫属。
乐哥胸中原本已经排兵布阵一般地勾勒出了他未来宏伟蓝图来,每个人什么用处都是一一对号的,可他没想到自己报以厚望的魏谦竟然这么烂泥糊不上墙,高中就给他辍学不念了。
有一段时间,乐哥已经不再去关注魏谦了,因为没用了。
可他没想到,沉寂了一年以后,这个小子竟然打出名来了。
魏谦毕竟是个少年,体力和真正的成年人不大好比,所以干打手这种“体力活”不大占优势,乐哥也没有很看重他,一般都只是让他白天值班——乐哥名下的娱乐场所,其实就是一家夜总会,虽然白天也开,不过就只是个普通的吃饭的地方,晚上才有重头戏。
真有闹事的,一般也都是晚上去,这是业内共识。
谁知偏偏三十六行,行行出流氓,而真正的流氓行当里竟然也有不良从业人员,也有罔顾职业操守之辈——那几个人隶属于本城另一家娱乐城,老总财大气粗,想挑了乐哥这个地头蛇,可偏偏人不在本地,鞭长莫及,于是派了手下安排。
他的手下是个旷世奇人,凑齐了人怂气短臭不要脸等几大特色,一无是处得少见。
此人仔细寻思了一阵子,觉得晚上去可能干不过人家,怕进得去出不来,但又不敢违抗老板的命令,于是别出心裁地在光天化日之下跑去夜总会去闹场。
对方带了十几个外强中干的彪形大汉,雄纠纠气昂昂地来到了人员萧疏的夜总会踢馆。
白天看场子的,要么是通过正经渠道雇佣来的保安,要么是魏谦这样被乐哥当花瓶摆着的半大孩子,装装样子可以,动手可见不了真章。
踢馆的这几位一看就来者不善,闯进来压根没人敢拦。
那位领头的,一屁股往大厅一坐,摆明了就是捣乱,大声污言秽语,调戏端盘子的小姑娘,酒瓶子打碎了一地,本来就不多的吃饭的客人吓得站起来要走。
大堂经理皱皱眉,低声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