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觉得,我不拒绝,听他一直说下去,看起来有点优柔寡断。”
倒也不是,裴听颂知道他的个性,看着平平静静的,其实刚得厉害。
他耸耸肩,“我就是觉得奇怪。”
“我比你了解梁若的个性。他是个自我意识过剩的人。”方觉夏说得稀松平常,“如果我果断地拒绝他,打断他的话,只会让他觉得我还是很在乎过去的事,他会觉得很有满足感。”
裴听颂皱眉,“这是什么逻辑?”
难不成要方觉夏恨他,他心里才会觉得舒服?
方觉夏继续,“事实上,我什么都不说,只是因为我对他没有任何感觉,就好像一个陌生人。”他望向裴听颂,语气很单纯,“你会对一个陌生人严词拒绝吗?”
裴听颂有时候觉得,面前这个人精确得可怕。他会对每一个人进行分类,划分到他们应该属于的范畴。方觉夏的心里没有灰色地带,永远泾渭分明,如果在情感上对他没有意义,就自动归类到陌生人。
好像连厌恶都是一种精力上的浪费。
“可是,”裴听颂还是觉得惊奇,“他在那儿说那些恶心人的话,你不会觉得忍不下去?”
方觉夏摇头,“完全不在乎的人,怎么谈得上忍耐。”
不在乎的人,做什么事都没什么好在乎的。方觉夏就是这么一个奇怪的人,有着和普通人完全不同的逻辑。他是可以把情绪剥离的,只要他想,他可以以最快的速度从过去中走出去。
说者无意,听者有心。
裴听颂竟然从他的这句话中捕捉到什么。
他快步赶上方觉夏,走到了他的前面,转过身挡住他的去路。
方觉夏抬头看他,不明所以,“干什么?”
“没什么。”裴听颂两手插兜冲着他笑。
“神经。”方觉夏绕开他准备走,可又被右移脚步的裴听颂挡住去路,还差点撞他肩膀上。
“裴听颂,”方觉夏的语气都变了,笔直地瞪着他,“你到底要做什么?”
看见哥哥脸上一览无余的不耐烦,裴听颂一点不生气,反而有点小得意,跟个小孩儿似的,在彻底把对方逼急之前乖乖让了道,“不做什么。”
莫名其妙,方觉夏摇了摇头,独自走在前面。裴听颂则是一步一步跟在他身后,两手插兜,笑得心满意足。
忍耐度好像也变成一种衡量感情深浅的计量单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