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厨房里将菜炒好了。
年轻而又手脚麻利的店小二用一个长方形的红漆木盘端着菜,一碗一碗的摆在桌子上面。
青椒猪肝。
辣子鸡。
蒜米爆炒白菜。
三鲜汤。
“各位请慢用。”店小二带着职业性的微笑。
看着摆在面前的这一碗碗珍馐,胡咬金使劲的咽了几下口水。
“多谢!”胡咬金吞了吞口水,很有礼貌的对店小二抱拳。
然后,他用那种藏掩不住的渴求目光、看着周长生和林秋燕。
“二寨主,萝卜丝,天气冷,你们都赶紧趁热吃吧!”林秋燕见状,赶紧柔声对胡咬金和萝卜丝道。
胡咬金和萝卜丝早就饥肠辘辘了。
他俩还是在昨天晚上从一条狗的嘴下抢了一根骨头。
然后,将这根骨头和一根白萝卜一起炖了。
吃了这点东西后,他俩一直到现在,都是粒食未进。
隔了这么长时间没吃东西,自然是早就饿得不行。
因此现在,被林秋燕这么一客气,也就顾不上什么颜面了。
拿起筷子,两人便狼吞虎咽。
这一顿,胡咬金和萝卜丝一共吃了十一碗饭。(民国时期,湘西的饭碗都是大碗)
萝卜丝吃了三碗。
而胡咬金则是吃了八碗。
这个死胖子本来还想再吃一碗。
可周长生和林秋燕见他被撑得在翻白眼了,赶紧吓得不让他吃了。
这样,这胖子才没有再盛饭。
否则,不知道会撑出个什么样子来。
萝卜丝的吃相比胡咬金要雅观。
不过,他也吃了三碗饭。
这足以说明,萝卜丝的饥饿达到了何种程度。
要知道,像萝卜丝这种瘦小的身子骨和饭量,在平时,一餐最多也就一碗饭足够了。
人是铁,饭是钢。
现在,胡咬金和萝卜丝都吃得饱饱的。
肚子吃饱了,精神也就大增了。
胡咬金懒洋洋的叼着一根牙签,将右腿懒洋洋的架在凳子上。
然后,他一边摸着肚皮,一边打着饱嗝。
萝卜丝的样子相对来说要斯文很多,他静静的坐着。
不过,可能是他的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