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伯不愧是书法界名门,简单八个字,透露着岁月长远的意境,佩服”。
林霄带着赞扬的语气夸赞道。
虽然对画不太精通,但是对字,林霄自觉还是颇有见解,他也收藏过不少出自名门大师的字,在前线征战的时候,闲来无事也会提笔写写。
这写字讲究的是心境和平稳冷静,林霄自诩他的心境早已磨炼的坚不可摧,而冷静平稳更是一名专业杀手的必备素养。
毕竟死神镰刀佣兵团起初就是以暗杀著称,后来有了林霄的带领,才成为世界最强佣兵团。
“哈哈,很久没写过了,倒是有那么一点生疏了”楚伯大笑了一声,颇为谦虚的说道。
随后楚伯这才将字拿了起来:“小友,我们一见如故,这幅字权当见面礼了,送你了”。
站在一旁的于思曼更是惊的捂住了小嘴,她怎么能想到楚伯竟然那么爽快的把字送给林霄!
这楚伯一生题字无数,但真正值钱的,也就是最近几年的字,但是楚伯已经处于半封笔的状态了,很少写字送人了。
所以他每写一副,那都是价值连城!一些大门大户的文人墨客,最喜欢收藏的就是楚伯的字。
因为楚伯名声远播,而且也上了年纪,说句大不敬的话,有朝一日驾鹤西去,他所遗留的字,其价值必然会飞跃式的暴涨!
就凭这八个字,日后价值绝对翻上几番!
这也让周围其他人一个个羡慕不已,纷纷带着羡慕嫉妒恨的眼神看向林霄。
“多谢楚伯”林霄没有婉拒,接过之后小心卷好,放在了一旁。
这一幕落在楚伯的眼中,不自觉的又对林霄的评价高了几分。
不卑不亢,不喜不惊,彬彬有礼,尊重长辈,这样的年轻人何愁让人不喜。
“林霄,收了字可不能打退堂鼓,轮到你露一手了”于思曼将她的毛笔准备好,笑道。
似乎她已经迫不及待见识一下这位新朋友的水平了。
林霄接过毛笔,发现是一支老兔毫笔,这种毛笔初学者喜欢使用。
笔毫均为棕色,笔性硬健,弹力强,蓄水少,画出的线条苍劲爽利。
但是有一个很大的缺点,不够柔,林霄自觉已经有了写出门外书香阁那三个字的水平。
但需要小狼毫笔,这就好比一个全副武装的士兵,本该配备突击步枪,反而给了他一把警用手枪,这就是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