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克萨运动能力十分强大,外形酷似棕色猩猩的他,攀爬陡坡可以说是如吃家常便饭一般,很快就到了底部。
“被水流冲走了吗?至少没摔死吧”
雷克萨沿着水流一直跟着,直到看到在岸边躺着的雷班纳。
“要救他吗?不,他是杀父仇人可父亲着了魔,杀了人,他自己都说过千万不能杀人,我们自己就是人他放了我一命,而且对朋友这么拼命,不是坏人吧”
雷克萨摇摇头:“父亲才是最重要的”
“但他是除了父亲唯一对我态度正常的人”
“嗯?有人来了”
雷克萨把身子缩回灌木丛,看到一个青年男子将雷班纳从岸边背了起来。
“罢了他的事就这么过去了吧我也会有自己的朋友的!”
雷克萨望着被背走的雷班纳,若有所思地看着水流。
水流中映衬着有些许邋遢的自己。
身上穿着父亲不知道从哪里捡来的短袖短裤,虽然上面已经褪色且没有了完整的图案,但至少可以包裹身子。
他光着脚丫虽然他厚实的脚板确实用不着鞋子,但再穷的人都会有一双破鞋穿吧
看着杂乱布满尘土的毛发,他犹豫了一下,脱掉衣裤走进小河里洗了个澡。
河水清澈冰凉,雷克萨整个人都精神了许多。
雷克萨爬上岸,像大多数长毛的动物一样,使劲快速来回摆动身体,将毛发上的水分基本都甩了出去。
雷克萨穿上衣裤,看着水里的自己,理了理头顶和脸颊的毛发。
“洗干净了,其实长得都差不多嘛,或许把毛剃了就完全一样了”
雷克萨食指和拇指不停地来回碾着脸上的毛发,眼睛直勾勾地看着水里的自己。
他愣了一会,然后用力拔下双指间的毛发。
“哎呀呀!疼疼疼还是剃了好”
雷克萨搓着刺痛的脸,继续上路了。
山路虽然崎岖,但是风和日丽、一片生机盎然,这比阴暗的洞穴可是舒服多了。
一路上雷克萨并没有遇到什么特殊的情况,直到遇到一只正在捕食的狼。
一只黑毛红眼的狼正撕咬着一只小猴子,而另一只小猴子在一旁疯狂地叫着,却是不敢接近分毫。
弱肉强食本是大自然的法则,雷克萨作为一个“肉食动物”见得多了,可看到同样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