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城市江云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今天在本院第七审判庭不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宋舒、被告华峰婚姻纠纷一案,现在本案开庭。”
“首先核对今天到庭的诉讼当事人及委托代理人……首先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本合议庭由本院民事审判员xxx、人民陪审员xx组成……”
“根据民诉法和最高法院《证据规则》的有关规定,当事人享有以下权利……”
繁复的规则读完之后,双方都不申请回避,对条款均无异议。
审判员的目光朝向江攸宁,“现在开始法庭调查,首先由原告陈述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可以宣读起诉状。”
宋舒的起诉状是江攸宁写得,她对此驾轻就熟。
单就宋舒这个案子的事实梳理,江攸宁做过不下五次,一次比一次简明扼要,一次比一次展露锋芒。
她温和的声音在法庭响起,语调不疾不徐,将案件陈述完毕。
“基于此事实,我方请求判令被告华峰与原告结束婚姻关系,两个女儿的抚养权归原告所有,并向原告支付新翼科技有限公司股份30%及人民币2000万元,在离婚之后,被告应当支付两个女儿抚养费,依据北城市平均消费水平,以每月各1000元的标准汇入其监护人账户。”
之前协商时,宋舒想要快点了事,再加上对华峰的惧怕,只打算要一千万的补偿,但华峰只给两百万。
立案时华峰已经向法院提交了财产证明。他大部分资产是在跟宋舒婚前购置的,在结婚时都做过了公证,但其名下公司在这三年内的经营所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宋舒有权同他分割,而且新翼科技有限公司是华峰在婚后注册的科技公司,注册资金3000万,如今发展得也不错,他作为法人及最大股东,拥有股份52%。
江攸宁提出多要公司股权也就是为了让宋舒之后能有稳定的收入来源,而华峰向法院提交的财产流水中,这三年的净盈利只有370万元。
这是一个众人都不相信的数字。
但账务流水做得天衣无缝,做生意,有赚有赔很正常。
不得不说,华峰老奸巨猾。
但江攸宁提出了2000万的金额,其中有华峰在婚后赠出去一套价值五千万元的房子。
在她说完诉讼请求之后,由被告进行答辩。
沈岁和作为华峰的代理律师,几乎是全盘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