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挂断后,裴旭天起身走到窗边,点了一支烟。
全天下男人都会犯的错误?
呵。
这句话可真是好用啊。
这种事情跟男女无关。
只不过是无耻之人为自己找的借口罢了。
他抽完那支烟,把烟蒂扔进垃圾桶。
从沙发上拿起外套往外走。
沈岁和问:“去哪儿?”
“收拾东西,卖房。”裴旭天头也不回地离开了包厢。
裴旭天跟阮言住的房子在北城的高档小区,市值九位数。
因为阮言喜欢这种格局,所以裴旭天当初卖了名下三套房给买了这一套,但当时他也没蠢到写阮言名字,所以房子的所有权自始至终都在他手上。
本来打算直接当婚房的,但看来也没必要了。
不过买房的唯一好处就是不会亏本。
这套房目前已经在原有基础上涨了上千万。
他对这种房子其实无感,又大又空,装修奢华,处处都透露着纸醉金迷之感,但房子是阮言操刀设计的,所以这里处处都留存着她的气息。
裴旭天直接把房型和地理位置发给了中介,让他可以联系着卖掉。
这种房价格高,一般不好出手。
他跟阮言在这里共同住了也不过一年。
大多数还是他一个人住。
他原来自己另外有住的地方,但阮言嫌弃那儿不好,所以当初直接卖掉了。
现在他名下的房产也只剩一处,但那儿本来是想放着等升值的,他又不会去住,所以只简装了一下,但目前看来也只能搬到那儿去了,估计装修也得一段时间。
只能在附近租个房算了。
他又联系中介给自己租房。
联系完毕后,他才开始收拾自己的东西。
还挺多的,不过阮言的更多。
他年少丧母,家里虽然有保姆,但很多事情都是自己来做的,所以跟阮言住的时候,基本上都是他做家务。
阮言很少很少会做,最多在他晚归的时候给他煮一碗面,还是带着小脾气煮的,即便如此,他也是觉得幸福的。
如今看来,幸福个屁。
他先从卧室开始收起。
阮言是做杂志主编的,她的衣服比裴旭天的多得多,不过她有专门的衣帽间,而卧室里的衣